+
-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红姨和钟原、息绥(钟老三的爸妈)从小一起长大,两个青梅一个竹马,三个人的关系非常差劲,红姨从小喜欢钟原,钟原从小喜欢息绥。
钟原少年老成,沉稳冷静,才气能力过人,在同辈人中无人能够与之相比,是长辈们一开始就重点培养的接班人。
息绥甜美俏皮,一笑俩酒窝,而且天真单纯,温柔善良,大家都喜欢她,但是红姨看不上她,她觉得她傻不拉几的,什么都不会什么都做不好,只不过仗着长了一张巧嘴。
红姨清高倨傲,就像钟启说的很辣的一个人,其实我感觉她应该是和钟原差不多的人,只不过钟原炼的是内在,而她的是由内而外,她的爱也辣,那时候她为了阻止钟原和息绥在一起做了许多在那时看来匪夷所思的事。
红姨很厉害,她知道在钟原这里找不到破绽,就把功夫都用在了息绥身上,最后因为误会闹到息绥心灰意冷要离开的地步,钟原也因此几近崩溃。
她站在钟原面前,因为钟原,只因为他,只因为他说恨她,他说,红芙,如果小妹真的走了,我恨你一辈子。
她几乎傻了,在恨字出口的一瞬间她就放弃了,爱的容易恨的轻易,她溃不成军一败涂地,女人的爱啊真的可以大过一切,而她对他可以大过爱。
红姨亲自出面把息绥留住说明了一切,然后她自己离开了这里,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她明白了,从小到大钟原毫无原则宠爱和纵容的都是息绥,单凭这一点,不管她多优秀,她都永远比不上她。
在国外的日子并不好过,喝酒泡吧,跳舞恋爱,这个细腰长腿爱穿红裙子的美人儿,以前明艳动人,现在忧郁而美艳,更加惹人爱。
那些年她只在钟原和息绥的婚礼回来过,我知道那种感觉,身边越是喧嚣吵闹,欢声笑语,就越是觉得这寂寥的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人伶仃孤单,红姨就在那神圣的婚礼进行曲响起的时候,独自从高朋满座,鲜花盛放的大厅落魄的走了出去,像一只鬼。
钟原看着她的背影,孱弱无助,落寞无依,那一刻,他对她一切的恨意,烟消云散,这是一个女人的爱,一个清高倨傲的女人最温暖柔软的爱,爱一个人永远没有错,所有的爱都应该被尊重,爱也永远不会错,只是有时候我们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所以才让自己犯错。
爱是一厢情愿,爱情才是两情相悦。
后来红姨遇到了携手的人,要爱的人怎么样都不会放弃爱,那个男人高大英俊,温柔多金,是个时装设计师,他们几乎就是在同一时刻坠入了爱河,疯狂热烈,不论彼此不分上下,红姨就是这样的人,辣的很,要做什么绝对不会有一秒钟的犹豫,要爱的人就恨不得把心都掏给他。
两年之后他们结婚,更加的甜蜜恩爱,红姨喜欢珍贵的石头,那个人就满世界的给她搜罗奇珍异宝,红姨想和他多点共同语言,那个人就手把手教她基础理论,打板制衣,毕生所学倾囊相授,红姨想他陪着她,他就会给她唱歌,拉着她的手跳舞……
又过了几年,他们两个成立了一个小众服装品牌,我在晚宴上穿的那件我误以为是普通黑蕾丝裙子的礼服,是他们的第一个晚装系列的第一件,倾力合作,布料都是他们一起研究制成的,十分奇特,只不过没人穿的上,就是布料的原因,码数照常小了一点。
再后来,这件礼服就成了独一无二,没人能继续做了,没有人来做成一个系列了。
因为,人不在了。
红姨也因此得了癔症,钟原把红姨接回了国,和息绥悉心照顾,现在她已经好了,还和以前一样,人的自愈能力就像空气自净一样,但你有没有用生命相爱,然后以这样戛然而止的方式竭尽全力深切的怀念一个人?
一辈子为期的那种。
……
……
“我小的时候红姨就很喜欢我,她对我很好,我也喜欢她,觉得她很不一样。但她以前不喜欢小孩子,病好了之后就非常喜欢,是她爱人生前特别喜欢,她后悔没有为他生一个小孩,你知道感情是可以转移的,她把我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来爱,从某个意义上说,我算是她的精神寄托。”钟启淡淡的说,脸贴着我的前额,没发现他的手紧紧的握着我的肩膀。
“这些事是忌日红姨爱人的忌日,我爸独自坐在阳台上坐了一整天,我妈让我去陪他的时候,他对我说的,其实活着的人除了感叹世事无常什么也做不了,不管怎么样,生死都是让人感觉无力的事情。”
我拥抱他,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累了吧,先睡吧。”
他抚摸我的背,温柔的笑,“好,明天还有惊喜。”
我先去洗了澡,自己在钟先生的睡衣厨里随便拿出了件白色的上衣套上,进了卧室,那扇很大的雕花木门里面就是卧室,床大的简直让人汗颜,我走过去站在窗前,月光极好,我很喜欢这样的月光,让人浮想联翩,现在我脑海里浮现的都是红姨妖娆乖觉的红裙,这是一个有趣但让人感觉悲凉的故事,挣扎过的灵魂,浑身伤痕累累。
钟先生忽然从背后拥住我,他漂亮浓密的长睫轻轻滑过我的皮肤,一阵****,脸埋在我的颈窝深吸一口气,“一身月亮的幽香。”
“我们不要分开了,永远都不要分开了。”
他知道我在想红姨的事,搂着我上床睡觉,哄我,“不是不分开,而是分不开,怎么样都分不开。不过你不要穿这么白的衣服,我担心你仙气太重会飞走。”
“我不走。”
一夜无梦,早上醒来神清气爽,好多年没有过这种身体心理都踏实的感觉,满足,生活还是得过成你想的那样才配叫生活。
不过有钟老三在,就总得有点surprise。
我的钟先生一身桀骜神采奕奕,光彩照人,站在镜子前系衣服扣子,标致惊艳的脸温润玉色,整个人清凌高贵,雍雅万分,只是盯着镜子桃花眼波光流转,忍笑忍到内伤,因为我就坐在他身后五米开外的地上,披头散发垂头丧气,没好气儿的斜睨他。
他过来抱我进衣帽间,把给我准备好的衣服递过来,我也刚刚才发现他看见我以前穿的那些奇怪的衣服就皱眉,我觉得他在质疑我的品位,迂回着问他,“不应该是叶纯粹小姐打理钟先生的吗?哪有你这样的?”
“我就喜欢打扮我老婆。”他还挺有理。
我换好衣服,一件藕荷色水绒花连衣裙,大气性感的黑色大衣,跟部雕刻镂空的高跟鞋,我眼珠转一转,“你说你是不是嫌弃我的品位?”
“我?我是怕你把我给带跑了。”他把我打扮好了,满意了,就拉着我出门,还笑,“你能想象的出来我穿带那么多金属扣的衬衫,肥大的破洞牛仔裤或者波普衬衫嬉皮士喇叭裤什么的吗?那能看?”
我还真想了一下,画面那么美我都敢想,他要是那副模样的话,最好再皱着那手抖一字眉,嘴里叼根棒棒糖……简直不忍直视,想着差点没笑晕,故意逗他,“不如我们一起去买几件那样的衣服来试一试?”
他一下就不说话了,在那努力降低存在感。
我看着直笑,新飞驰没在,还是他以前那辆哑光黑的小奔驰,奔驰在路上,越走这条路就越熟悉,心也跟着提了起来,“回去干什么?”
“你去了就知道了。”他看我一眼,风流携电的桃花眼里底色一片清亮,上翘的眼尾流出细细的小金鱼,好像已经把那天的记忆删除了一样,完全不忌讳不在意。
我不想再说话,望着窗外,所有的伤口都会自愈,就像空气自净一样,就像红姨一样,伤疤是去不掉的,这个丑陋的世界也没有情感祛疤霜,我们能做的就是不去看它或者让这个伤疤好看一点,比如在上面系个蝴蝶结。
随着钟老三上楼,我的心砰砰的跳,潜意识里开始抵触这地方,可他却紧紧的握着我的手,不容我退缩,“叶子,你想啊,有我在。”
钟启?
是,我在。
我看着他的眼睛,脑子里闪过无数对白,只捉得住其中一句,“如果跟我在一起会下地狱呢?”“只要你在,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我都当义无反顾。”
只要你在,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我都当义无反顾。
我咬咬牙,和他继续往楼上走,到了门口,我刚想说我忘记带钥匙,他就已经拿出钥匙来开门,我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半晌,只听见门缓缓打开的声音,他没有催促我,只是在耐心的等待我。
我鼓起勇气睁开眼,不由的一下呆住了,我的小房子已经焕然一新,温馨纯净,室内都是海洋般的浅蓝色壁纸,地上都是和壁纸同一色的地毯。
放眼一望,客厅的墙壁上挂了一副色彩绮丽的抽象画,画的下面是一对薰衣草淡紫色的沙发,中间一张同色的玻璃茶几,我走进去,厨房浴室卧室都换成了和整体格调高度匹配的优雅清新的颜色。
钟先生站在一边眉目含笑的看我来来回回的在这小房子里转圈,那小小的书室和梳妆室不见了,只剩下了更衣室,我一下想起风筝,忙推开更衣室的门,一眼看见他送给我的风筝还在,松了一口气,位置没变,还嵌在顶上。
忽然门铃响了,我出来和钟先生对视一眼,房子有一段时间没有人了,谁会这么凑巧我们刚刚回来就来按门铃?(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