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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良辰
芷云端端正正地坐在首位,在外面吃够了食儿的雪豹阳阳,像只温顺的小猫一样窝在她的膝头,弘昊也乖乖挨着她坐着,板着脸,很沉稳的模样,只是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看起来到比往常多了几分活泼,手里还有一下没一下地揪阳阳的毛发,惹得阳阳数次冲他呲牙咧嘴的。
府里的女人们也难得齐聚,芷云一抬头,见大家都着新衣,打扮得或端庄,或娇柔,哪怕姿色稍嫌平庸的宋氏、武氏,在红艳艳的灯火下,也婉约明丽,别有韵味,更别说本来就千娇百媚的李氏了。
这些女人们聚在一起,自然少不了八卦,关系好的凑在一块儿,聊聊家长里短,李氏身份最高,坐得离芷云最近。
她面上笑得开怀,但是,看见芷云那数年不变,依旧娇艳粉嫩得一塌糊涂的脸,哪怕正值佳节,明知道不应该,心里还是泛起一股子酸气:“哎,不知道明年选秀,府里会不会添几个妹妹?咱们爷如今是和硕亲王,宫里的德妃娘娘才说,爷的子嗣确实单薄了些……”
言下之意,自从芷云这位嫡福晋进府之后,爷身边就再也没有添过人,芷云不是个贤惠的,有故意阻拦王府子嗣的嫌疑,现在胤禛成了亲王,宫里的主子们肯定要赏赐新人,到时候,这个家里还是不是芷云一枝独秀,那真不好说。
她在一边儿说得既温和又隐晦,可在座的都是些什么人,哪能听不出来,气氛顿时变得有些紧张,芷云隐约觉得有好几道视线偷偷地在自己的脸上扫来扫去,她却没什么表示,只当没听见,自顾自地坐在一旁享‘艳福’的同时,还逗弄三个小阿哥,和静柔。
弘昀今年九岁,已经在上书房读书几年,他算不上聪明,可也知道上进,在众王府的小阿哥里面,不算出众,但因为幸好温和,对兄长恭敬,对弟弟友爱,到是很得众人的称赞。
弘时却不一样,他今年才五岁,豆丁一般的小人,还有一年才能去上书房读书,可是已经变得很有主意,在长辈面前,又会撒娇卖乖,连太子、老八、十四几个,也说胤禛生了个好儿子。
他书读得也极好,骑射工夫因为年纪小,还看不出来,但他身体比哥哥强上许多,将来的成就,想必要强过弘昀,不过,这孩子不知道跟谁学的,自带着一股傲气,似乎瞧谁也不上眼,连对着他亲哥哥也不大有敬意,好在他还小,弘昀的性子又偏于敦厚,到没闹出兄弟不和来。
二格格静柔今年十四,长得和她的母亲很像,眼睛却酷似父亲,是个难得的美人,宫里德妃娘娘喜爱得很,经常召见,所以,在康熙面前也是挂了号的,性子有些沉默,但并不闷,女红中馈学得不错,还擅长书画,在众多皇家格格里面,也是难得的小才女,眼见马上就要到嫁人的年纪了,李氏对她也格外上心,似乎正求着德妃,不想让女儿嫁去蒙古。
众人又说了会儿话,就到了掌灯的时候,芷云拍拍手,七月下去传了句话,不过片刻整座雍亲王府瞬时亮堂了起来,灯火通明处,恍然白昼。
在花灯焰火的照耀下,欧阳从宫中回来,坐在芷云身边,受过众人的礼,随意吩咐摆了饭,今天按规矩要吃元宵,芷云和欧阳也不爱宫里赏赐下来的这种元宵,太甜太腻,只稍微沾了沾口,欧阳就吩咐众人自散去赏灯,不用拘束。
芷云坐在一旁,看着他板起脸,一身的冷然,眉宇间尽是戾气,竟吓得本来想借机凑过来说几句话的李氏踌躇不前。到是暗自好乐,笑眯眯地安抚了同样被父亲的黑脸吓到的几个小阿哥,让七月取了漂亮小巧的金鲤鱼样儿走马灯,递给几个孩子一人一个,让他们拿去玩。
这走马灯是用金箔和珍珠镶嵌制成,不但上面的图案十分新奇有趣,画得是q版的小阿哥和小格格们,或读书,或习武,给弘昊的那一个,甚至还有长着毛茸茸的兔耳朵的形象,而静柔却是乘坐着雕刻了美丽花纹的南瓜形马车,在天空中遨游。
所有的灯笼,被风一吹,那些金箔叮咚作响,声音清脆如山泉,宛如一首大自然赋予的仙乐,一下子将小孩子们的心神全给吸引住了。
弘昀和弘时这两个自以为长大了,已经不喜欢花灯的小少年,也拿着灯笼爱不释手,雀跃不已地四处奔跑,一时间,连大人们也频频来看,府里一时间欢声笑语无数。
欧阳却携了芷云的手,没有带一个下人,偷偷溜出门去,芷云挣脱不开,无奈地嗔了他一眼,“府里的灯,比外面可不差呢,你想看,在府里不是一样?”
话虽这么说,芷云心里到也想出去溜达溜达,于是,给崔嬷嬷她们使了个眼色,让几个人多照顾一下弘昊,再拍了拍阳阳,让它也留下,这才顺从地偎依着欧阳,跟着他的脚步前行。
一出府门,欧阳就拿出两个并蒂莲灯笼,塞了一个在芷云手里。
芷云莞尔,见那灯笼做得虽然不算粗糙,但也普通,上面用水墨画了芷云和欧阳两个人的身影,在烛火的映照下,影影绰绰,不是很清楚,但自有一股朦胧的甜蜜美态,显然是欧阳自己的手笔。
芷云心里高兴,拿着灯笼和欧阳的灯笼轻轻相撞,嘴里却调笑道:“你这算不算是白龙鱼服?万一让御史知道,参你一本,到时候有你好受的。”
欧阳挑了挑眉,帮着芷云重新系了一下斗篷上的缎带,笑道:“最近御史们个个装起缩头乌龟来,清闲太过了,要是万一被他们知道,给他们添些活儿干,也不是坏事。”
芷云扑哧一声,笑了,摇摇头,康熙朝的御史们可不是好相与的,经常喜欢找一些皇室宗亲,甚至是皇上的小错误,拿出去狠狠批判一番,一来,自己扬名,二来,可以给万岁和勋贵们一个显示自己虚心纳谏,知错能改,心胸大度的好机会,虽然是双赢的选择,可是,被那些御史们参奏,却也不是什么舒服的事儿,哪怕只是芝麻绿豆的小事,圣上也要酌情处罚一二……
上元节京城的夜晚,各式各样的灯笼挂满了长街,虽然比不得王府里红绸装点,金碧辉煌,那些灯笼,也比不得府里的精致华丽,但是热闹的气氛,还是让芷云一向趋于平淡的情绪,稍稍高涨起来。这繁华热闹的古代街市,熙熙攘攘的人群,对他们来说,果然不再是一场梦,而是真实的生活。
两个人携手在爆竹声中慢慢地闲逛,偶尔在小摊子前面买两个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这一对儿挽手走在一起,到和寻常夫妻没什么不同了。
芷云买了两根糖葫芦,也不吃,只是觉得圆圆的,红红的,沾着冰糖的山楂,穿成一串儿,分外喜庆可爱。
偶尔有路过的男女老少,看着芷云和欧阳,男子英俊,女子秀美,又都是眉眼含笑,亲密非常,还以为两个人是新近成亲的小夫妻,都报以善意的笑容,他们寻了一个卖汤圆的小摊儿,结果,人家老板心情好,居然免费奉送两碗,还祝福两人举案齐眉,偏偏欧阳这人居然嬉皮笑脸地应下,说了一大堆吉利话,把那摊主哄得眉开眼笑,三个一碗的元宵,立马加倍,到把芷云逗得哭笑不得——
芷云自己就不说了,十八岁,也许在二十一世纪还是花样年纪,可是,在这个大清朝,却绝对算不上多么年轻,如果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还没有成亲或者定亲,恐怕都嫁不出去了,至于欧阳,他这个外皮年过三十,在这个朝代已经算是中年男人了,居然还敢扮嫩?要是让那些朝廷大员们看到他们畏之如虎狼的冷面王的这一点童心,估计京城的棺材铺老板就要高兴了。
不过,也难怪别人误会,两个人也太得天独厚了些,岁月似乎完全拿两个人没有办法,这么多年过去,芷云还跟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差不多,欧阳也一样,看起来只有二十一二岁,往常他板着脸,又因为皇家的阿哥们本就保养得当,他的面相还不大显老,别人看不出端倪,但今日,他一身常服,走在大街上,和寻常百姓站在一块儿,就显出不同来了。
吃完元宵,芷云就想找个茶楼歇歇脚,她的体力虽然不错,但毕竟是施法者,和身强体壮的战士不能比,走得久了,还是会疲倦。
走到一座茶楼前面,整座茶楼从上到下,挂满了彩灯,里面的客人不少,显然茶水是不错的,芷云刚想灯楼,欧阳却在大门口儿停下,看着两侧的对联,笑道:“这字儿,有点儿眼熟啊。”
芷云借着灯光一看——上联是‘高烧红烛映长天,亮,光铺满地。’下联为‘低点花炮震大地,响,气吐冲天。’
点点头,芷云道:“对联这东西,我虽然不会对,但欣赏一下还没问题,这一联对仗工整,天衣无缝,算是妙对了……这字,写得也好。”看着墨迹未干,显然是新写的,京城里有才气的人不少,可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碰上的。
旁边站着迎客的小二见状,立即喜盈盈地笑道:“夫人真是好眼力,这可是‘父子双学士’的张英和张廷玉两位大人吃过茶,在小店门前新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