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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家千金贝小丫在新婚之夜惨遭新婚丈夫的毒手,一场大火让她重生到七十年代。无奈这个身体的前主人竟比她还惨,不仅是军婚,那人还是个“渣男。”还真把她当渣男收割机不成,这一世,她一定要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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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王安然穿进年代文,成了男主的炮灰前未婚妻。男主是个凤凰男,只想吸原主的血,与白月光长相厮守。她果断踹飞渣男,拉来一个兵哥哥协议结婚。设计衣服,收古董,承包工厂,走向事业巅峰。渣男眼红想吃回头草,王安然送他圆润地离开。可就在这时,随手拉来的兵哥哥老公,却让她履行“为妻”之责。……等等,说好的协议领证呢?嗯~兵哥哥肤白貌美大长腿,要不就从了他?——作为京圈太子爷的陆北辰,从来没想过自己有天会从云端跌落。更没想到助他从深渊重跃云端的,会是这样的一个女人。面对这个女人,自己名字上的妻子,他该怎么办呢?依承诺放她离开?从前可以,现在嘛,舍不得!既然这样,那就做个小人,“绑”她一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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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穿到失去清白前,我改写了炮灰前妻人生》【年代+军婚+打脸+无金手指+甜宠+双洁】夏青柠意外穿越到,嫉妒自己的同学写的年代文里,成了男主那个被人算计失身,跳湖惨死的同名前妻。一睁眼就是失身现场!按照剧情,失身后她将生下智障残疾儿,军官老公和她离婚,女主成功上位。为保清白,不走剧情,夏青柠果断选择了跳河自救,却在下一秒被人救了上来。咦~这个宽肩窄腰大长腿,八块腹肌一米九的男人,不正是“自己”四年没回家的军官老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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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哥哥那个又笨又丑的乡下未婚妻,趁陆惊蛰醉酒和他躺在了一起,逼他娶了她。四年后,陆惊蛰回家探亲路上,救了一个落水的美貌姑娘,到家后发现姑娘竟是自己的媳妇儿。陆惊蛰:媳妇儿怎么变得这么好看了,这么撩人了?相处一个月,陆惊蛰已被媳妇儿拿捏得死死的,果断带着她去随军。*部队里传言:陆惊蛰的媳妇是个乡下土包子,使了下作手段才嫁给了他。知道她要来随军,大家都在等着看笑话。可谁来解释一下,这个会做衣服,会画画,一手文章惊天下的俏媳妇,哪点像土包子?穿成女主的原书作者:男主为什么还不离婚娶我?
PS:刚出评分都低,正文超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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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军婚+穿越+超脑大佬+异能+真假千金】
周诗是个长脑子的丧尸,会推着手推车去找物资。
因为人类说有粮不慌。
会用脑子当嘴巴讲话,因为听说脑子不用会生锈。
尸生目标是成为最高贵的丧尸女王。
高贵,意味着漂亮,有脑子。
所以尸尸很在意自己的脸面。
在她认知里,脑子就是她的脸面。
她学着人类早睡早起,每次醒来都要照镜子看看自己漂亮脑子还在不在。
这天醒来,发现顶着的是乱糟糟的鸡窝头,尸尸慌了,拼命地找脑子。
找呀找,脑袋磕桌子腿,真睡了。
醒来就到了陌生的地方。
这个地方让她迷茫,因为看不到游荡的丧尸。
又让她高兴,因为找到了偷车车和存货的小贼。
“臭蛋,还尸尸车车和存货。”
高大男人一脸懵。
“我不叫臭蛋,没拿你车,也没偷你存货。”
尸尸听不懂,扯着他的衣角追债。
然后,然后随军了。
开启了让人啼笑皆非的生活技能学习之旅。
学着学着,谢临发现小媳妇不仅聪明还很厉害。
鼻子赛军犬,视力会转弯,耳朵堪比顺风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