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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胡子?”
听到风莎的惊呼,王志疑惑地看向她:“你知道白胡子?”
“白胡子嘛,看过海贼王的都知道。”风莎一脸鄙夷,仿佛是在说你从乡下来的吧。
“这个世界也有海贼王?”
这下轮到王志惊呼了,他在这个世界待的时间并不多,除了吃就是逛街,并没有静下心来视察这个世界的文化产业,所以不知道这个世界也有海贼王。
王志和风莎两人打着哑谜,旁边平时不看漫画的宋云锦有些抓瞎了,问道:“白胡子是什么人?”
“总之他是一个有五米多高的人,这儿有没有这么大的停尸柜?”王志问道。
“没有这么大的停尸柜,但是旁边还有一间备用冷库,可以放在那里。”
“好,带我们过去。”
王志跟着宋云锦到了旁边的备用冷库,这里也不是很大,但空荡荡的,放下白胡子的尸体应该不是什么难事,立即从四次元口袋里将用苫布包着的白胡子尸体拿了出来。
见王志凭空拿出这么大一个东西,宋云锦很是吃惊了一把,但他也是见多识广,并没有多问,而风莎则跑去掀开了苫布看里面的尸体,她掀开的正好是头部的位置,看到那标志性的弯月胡子,发出了惊呼:“果然是白胡子。”
虽然很好奇王志为何会有一个动漫人物的尸体,但知道他异世界人身份的风莎并没有多问。
“宋博士,这具尸体你帮我保管好,暂时只是保管,尸体里有一种十分危险的病毒,千万不要背着我研究,明白吗?”用并不存在的病毒警告了宋云锦后,王志便离开了研究所,他现在急着去做另外一件事情。
出了研究所,一上车,王志便对风莎道:“带我去海边。”
“学园都市外围被围墙围着,没有海边。”风莎提醒道,虽然是一个人造岛,但学园都市大多与海洋接轨的地方都被围墙拦着,根本没海边这种地方。
“那就带我去港口。”
“去港口干什么?”风莎追问道。
“去玩潜水,证明我不怕海水,不然你那个上司不知道会怎么算计我。”
发现这个世界竟然也有海贼王这部漫画,而且自己手里有白胡子尸体的事也被亚雷斯塔知道了,以那个老狐狸的智商肯定会推断出王志的能力来自于恶魔果实,就会自以为了解了王志的弱点,不知道会怎么算计他。所以王志才会急着去海边证明自己不怕海水,直接绝了那个老狐狸的算计。
这时,风莎也从王志的话中回过味来,猜疑道:“难道你的能力是恶魔果实的能力?”
“烧烧果实加震震果实,因为会元素化所以不惧怕震震果实的反震,我一拳能打碎地球。”既然自己的能力已经暴露了,王志索性就不遮掩了,光明正大地说出来,算是对一直盯着他的亚雷斯塔展示武力吧!
“怎么可能,不是说一个人只能吃一颗恶魔果实吗?”风莎有些不相信,看来她对海贼王还是挺了解的。
“我不是人,是神,所以可以吃两颗。”王志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着,有些事情可以说,但有些事情不能说,什么可以说什么不能说他十分清楚。
“吹吧你!”风莎一脸不信的样子。
作为学园都市的对外港口,第十一学区的守卫是十分严密的,无论是进还是出,特别是对于风莎这种开着私家车的人而言,三里一岗五里一哨都不为过,几乎每开一段就要被拦下检查一次,最后达到港口用的时间竟然比上次被那个遥掳到港口用的时间更多。
车停在一个空闲的码头上,一下车,王志就立即跳入了大海。
一直以来,大海是恶魔果实能力者的最大克星,然而王志每次到异界都会照上一次适应灯,适应灯这玩意有多刁,百科上对它的功能记载是所发出光束可使人适应任何自然、物理、化学环境,含太空、高空、泥石流、沙尘暴、熔岩、海底、地底等等,总之这是一个非常逆天的东西,照了之后去太阳上玩都没有问题。
区区海水,根本对照了适应灯的王志起不到任何影响,不仅呼吸不受影响,也感觉不到压强之类的东西,至于因大海的诅咒身体疲软之类的更是没感觉,只是有一点,王志并不会游泳,所以一跳进海里,他就在不断地下沉、下沉、下沉……直到沉到海底。
港口的海水很深,学园都市又是人造岛,根本没有什么大陆架让他慢慢走上去,所以王志在思考一个问题:竹蜻蜓能不能在海水里使用呢?
在海底狗刨了半天也没游出多高的王志还是决定冒险用竹蜻蜓,他拿出竹蜻蜓戴在头上,发现并没有不能使用的情况,松了口气,正准备启动的时候,突然看到面前篡过一道黑影,看样子是一条大鱼,非常大的鱼。
想着咱跳一回海,怎么也不能空手而归的王志立即追了上去。
虽然因为今天是大晴天,在水底也并不是完全不能见物,但光线也是比较暗,再加上那鱼天生的保护色,刚起步追就失去了它的踪影,王志决定来硬的了,顺便试试能力能不能在海水里用。
于是双手伸开,同时朝身体两侧锤去,震动之力爆发,两道人造的洋流朝左右两侧涌去,等被震碎的王志重新聚拢在一起的时候,惊奇的发现,他身体周围竟然出现了一个无水的真空区,虽然只维持了一秒多一点。
因为王志在深海,所以这次发威并没有对海面造成多大影响,除了拍打码头的浪花变得更大之外,就只有远处海面浮起的海鱼,让四周货船上的船员嗞嗞称奇。
因为一不小心用力过猛,那只大鱼不知道被打哪儿去了,王志只得遗憾地返回水面,不过到水面时他看见远处的海面上漂浮着大量死鱼,正有人驾着小船往那边赶,王志猜测这些鱼应该是被自己震死的,立即飞过去赶在其他人面前挑了两条最大的,用绳子绑住尾巴,拖回码头。
小船上的人对会飞的王志也是惊奇不已,不过更多的还是羡慕他把最大的两条抢走了。
两条鱼,一条差不多有王志高,至少一米六,另外一条也有一米长,重量起码超过两百斤,王志戴上大力手套才把它们拎上码头,炫耀似地对风莎说道:“怎么样,这两条鱼不错吧!”
不过风莎关注的重点不是王志手里的鱼,而是他头上的竹蜻蜓,问道:“你头上那个是什么?”
“帮我看看这两条是什么鱼。”王志答非所问。
风莎虽然年轻,但能被亚雷斯塔派来当王志的联系人,察言观色的能力也不低,见王志故意规避这个问题,也没死死纠缠,专心去看王志提上来的两条鱼的种类了。
“小的这条是石斑,大的应该是金枪鱼,但是学园都市的附近的水域水深还没到金枪鱼栖息的深度啊!”风莎有些疑惑。
“你说这条是金枪鱼,为什么前面没有像刺剑一样的部分。”王志印象中的金枪鱼就是头前有根刺剑一样东西的鱼。
“你说的那是剑鱼。”纠正了王志的认知错误后,风莎问道:“这两条鱼怎么办,卖掉吗,光是这条金枪鱼应该就能卖出三百万以上的价格。”
“先带回去,看看好不好吃,不好吃就卖掉,好吃就自己留着吃。”现在的王志已经不是怎么缺钱了,赚不赚这几百万没什么区别。
“就这么带回去吗?我的车可装不下。”风莎的车只有两个座位,后备箱也不大,根本放不下这两条鱼。
“没事,我拿着。”有四次元口袋的王志从来不担心携带的事情,立即将两条鱼装了进去,然后对有些傻眼的风莎催促道:“快上车回去。”
“也是,忘记你有空间装备了。”
像是自言自语了一句,风莎上了车,送王志回去了。
······
感谢露露小法官和善良摩羯的打赏。
停了一天电,所以更新晚了。
一百章,三十七万字,感慨良多啊!不过第一百章就给大家水了一章,非常抱歉,写这章的时候脑子里再想另外一个创意,然后受其影响写了这比较水的一章,很坑,脑子总是冒出乱七八糟的创意,就跟八号世界的主神空间和三号世界一样,这个创意以后也会加到这本书里,时空穿梭类型就是胜在包容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