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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正午吃饭的时间,双林城中最大的饭庄——常来饭庄。
食客们的闲谈声,饭店伙计们急促地脚步声,李志充耳不闻,埋头在饭桌上,狼吞虎咽地吃个不停,不过是片刻功夫,就如风卷残云一般,将上来的两荤一素三盘菜,一大碗主食统统一扫而光。
李志心满意足地擦擦嘴,端起放在一旁地小碗,一口喝干,意犹未尽地砸吧砸吧嘴:“好多年,没喝过糖水了,还是这么甜。”说着遗憾地叹了口气,“真是郁闷,居然没酒可喝,不过这可是个生财之道啊!”说完,也不知道想到什么得意的事情,傻傻地笑了两声。
店伙计站在一旁看着李志喝完了甜水,又喃喃自语了一阵子,最后伸手拍了拍肚子,还呵呵地笑了两声。忙对李志说到:“大人,饭菜还满意吧,吃完还请您算下账吧!”
李志扭过头,诧异地说到:“我不是说了吗,还要在你们这里住下,回头一块给吗,怎么还单独算?”
店伙计依旧一脸笑容地说道:“大人,是远方来的吧?我们这里都是个算个地,您吃饭付吃饭的钱,您要住下掏住的钱。”
李志脸上顿时变了色,“啪”拍了一下桌子,冲店伙计吼道:“你们这是什么规矩?我走了那么多地方也没见过这样的规矩,去把你们掌柜地叫过来!”
店伙计依旧微笑着说到:“大人,我们双林城从来就是这样的,别的地方,小的不敢说,您要是不信,可以问问在座用饭地诸位大人们!”
“我去年上去帝都,帝都的饭庄也是这样地规矩,小子,你年纪轻轻去过什么地方啊!”
“看这家伙穿的奇形怪状地,该不是那乡下村子里钻出来的!”
“就是,小子这里可不是你们那里连个娘们都娶不上地山沟沟!”
“嘿,看这小子脸都变色了,不是没钱吧,没钱你都敢来这里混饭吃,小子,我可真佩服你啊!”
李志听着周围的食客们各式各样的议论,脸色阴晴不定,这时店伙计向大门方向招了招手,然后依旧一脸微笑地说到:“大人,请柜上结账!”
大厅的食客们纷纷停下手中地饭筷,闭上嘴巴停止闲聊,眼巴巴地看着李志,这名自打常来饭庄开业以来很可能是第一位吃白食的人。李志跟着店伙计穿过大厅来到柜台前,柜台后地中年掌柜地抬起头,对李志说到:“诚惠,一共一个金币零八十个铜币,小本生意,概不赊欠!”
李志四下看了一眼,只见大厅的食客们都在紧紧地盯着自己看。李志从容地笑了笑,转身面向大厅的食客,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件东西高高举过头顶,正午地阳光恰恰地照射在他手中的物件上,一片金光耀地所有人的眼都花了。
掌柜疑惑地看了看李志,指了指李志拿在手中的东西说到:“你要拿这块金子折合金币?”
李志听完掌柜地话,不由地笑了笑:“呵呵,这可不是金块,这是我祖上地一件宝物,我呢因为某些原因现在拿不出钱来,所有把这件宝物先抵押给掌柜的,过段日子我愿用十倍价钱将它赎回来。”说完,李志手指按在“金块”的上半部分,熟练地一推,“叮当”一声脆响,这金灿灿地家伙居然只是个精巧地外壳,被李志挑开地部分露出来的是奇怪金属形状:一个圆形地小柱子,旁边是一个小长方体,小长方体上面有一个圆形地小孔。
李志又接着轻轻按下那圆形的小柱子,“砰”一声轻微的声响,从小孔处喷发出一股蓝色火焰,眨眼功夫那股火焰又变成了深紫色。李志得意地在原地转了个圈,所有人地目光都惊奇地看着他手中这件从没见过,也没听过的宝贝。
李志松开手指,火焰迅速地消失不见,又是叮地一声脆响,那件东西又变成了一件金灿灿地长方块,李志随手装进了口袋。
随着李志将东西装进兜内,本来悄然无声地大厅“嗡”地一声,如同市集一般变得糟吵。李志被那些食客们高声喊叫,吸引了注意力,完全没注意到几名店伙计在掌柜地指使下,悄悄地围在了他身边。
“兄弟,我出五百金币卖给我吧!”
“小伙子,我给你一千金币,你还没结婚吧,把我小女儿嫁给你。”
“你只要把宝贝给我,我拿五十名奴隶给你换。”
“给我,我给你....”
常来饭庄的食客们,都清楚的明白一件绝世奇珍,带给自己的好处那是无穷尽地,商人们来回变幻地火焰里看到了被封为贵族的自己,贵族们在火焰里看到了更大地封地,更高一层的爵位。
“哐”,地一声,接着整个大厅的为之一暗,人们不由得闭上嘴巴,纷纷向门口望去。深色的楠木大门被关上了,一名服饰华贵地老者出现在门口,几名恶狠狠的卫兵站在老者身后。
老者看众人都在看他,张口说到:“诸位,请安静一下。我是费蓝国勋伯爵的管家,昨夜费蓝伯爵一件宝贝刚刚被偷了,我今天刚刚报给了官府,还没回府向伯爵大人回报,就遇到饭庄地店伙计来告诉我,宝贝被一个人拿着来这里顶饭钱了!真是荒谬,拿着伯爵大人的宝贝来伯爵府开的饭庄来顶饭钱。”
李志听到宝贝被偷就心知要遭,刚要四处寻觅了一番找个出口逃走,就被围在身边的几名店伙计按倒在地,等那管家讲完话时候,李志已经被牢牢地捆绑在那里了。
“李管家,伯爵大人地意思是?”
“本来嘛是死了最好,干干净净地。不过伯爵大人终究心善,听说狼牙山矿场上最近奴隶不怎么够用,就让他去那吧,也算是为帝国做些贡献。”
格兰帝国官方铁矿山,狼牙山上最近又新添了一批从帝国各地运来地奴隶。
不多久,帝国的贵族圈里传出,费蓝伯爵有一件绝世奇珍,名字叫做“神灯”端地是神奇之际,喷出地火焰居然可以变色,据说威廉亲王殿下用一座小镇外加二千奴隶要来交换,费蓝伯爵都没同意。
烧得通红的烙铁,烫在皮肉上那“滋滋”作响地声音,那刺鼻地糊焦味道,还有那刑行人狰狞的神情,让李志大叫了一声从噩梦中惊醒。
睡在他旁边的二臭也被他的叫声惊醒,见李志坐在那里正大口地喘着粗气,也翻身坐起,拍了拍了李志肩膀,轻声地说道:“李哥,又做噩梦了?”
李志神情落寞地点了点头,二臭安慰地说到:“睡吧,等会又轮到咱们了。”李志无声地躺下,两眼无神地看着洞顶。
李志只不过是走了一条压根就没亮过路灯地街道时候,一不小心的掉进了被偷走井盖的污水井,结果爬上来之后,居然来到了一个陌生地世界。
当李志想了半天的经典穿越桥段,把自己身上唯一残留地东西,当初喝酒中奖得来,号称是镀金的防风打火机,试图挖到自己穿越后的第一桶金。他明显地把自己当成了yy穿越小说的主角,自己一露面所有人都自动套上弱智光环,结果第一桶金没挖到,却成了挖矿的奴隶。
李志想到这里不禁地伸手摸了摸自己地额头,那上面已经多了一个标志着他是名奴隶的烙印,一时泪如雨下,废弃的矿洞,就是李志这帮奴隶的栖身之所,从洞口的守卫处隐隐地透出一片昏暗的光亮。
时光就在每天沉重地劳动中逝去,转眼李志做为奴隶在这里已经挖了三年的矿石了。
这天,矿山地总管胡绉正百无聊赖地坐在矿洞前,悠闲的晒着太阳的时候。却没想,祸从天降。只见一个奇形怪状的野兽迎面而来,当主管大人还在想着到底是什么品种野兽的时候,它已经嘶吼着,冲胡绉呼啸而来。
胡绉在昏迷前的最后一刻,仿佛看到是一个人骑在一个蓝白相间的什么东西撞上了自己。他怎么不骑马,骑士不是都骑马吗?这个问题已经不是昏迷的总管大人能思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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剁肉声,呼喝声由远及近。当马建华从迷糊中逐渐苏醒,睁眼就见一道刺眼的寒光,刺得他浑身一哆嗦。想也没想,一个赖驴打滚,抬手一枪,真是弹无虚发,直接命中目标旁边的一人,这时才发现那是一柄钢刀。
接着又是一枪,也不知打中没有便大喊一声:“不许动,举起手来,我是警察!”接着又补充一句:“谁敢动,我打死他。”
突然心口一疼,低头一看,原来被背后的兵士一枪捅了个透心凉。怎么还有红缨枪这东西,马建华就这样带着疑问心有不甘的一头栽倒在地。
士兵们刚要过去搀扶胡绉。“轰”地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响起,一阵地动山摇,瞬间爆炸地气浪夹带着摩托车地碎片,将士兵们掀上了半空。马建华死前射出地那发子弹凑巧打中了摩托车的油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