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枫把那棵仙人球儿,反反复复地看了许久,越看越是喜爱。这仙人球儿,虽然此时看起来肉嘟嘟的,可爱得很,可是,谁能想的到,这东西是一件对付丧尸的大杀器,威力堪比炸弹。
“如果以后,能够大量种植仙人球儿,对付丧尸,可就容易多了。”李枫不由得遐想了一阵。
许久之后,李枫的心绪才平静了下来。他又开始去想,自己取到了车刀后,有了武器,要去干什么。
那就到了兑现诺言的时候了。李枫答应过毛青他们三人,要为他们想办法,弄到些粮食。这点,是李枫必须要去做的。男子汉大丈夫,无信不立,答应别人的事,就要说到做到。其实这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李枫可以通过搜寻粮食,在毛青他们那里,建立起自己的威信。
末世生活实在不易,粮食,粮食,到哪里缺的都是粮食。“就不能给我弄个大粮库,里面有数不尽的粮食,吃也吃不完的粮食?”
过了片刻后,李枫再次平静了下来,他知道,自己的想法,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已。倒不是说不可能找到成堆的粮食,关键是再多的粮食,也有吃完的时候。而且粮食这东西,保质期也就是几年而已,到时候都变质了,根本不适合人类食用了。所以,想要长久地生存下去,还要开垦出一片农田,自己种粮食。
反正这个世道,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也不是一时片刻能够考虑得周详的。况且,就算考虑得再周详也没什么大用处,谁知道今后的事情要如何发展,没准考虑得再好,一个小的事情,便会使整件事发生改变。现在,还是先顾眼前再说吧。
粮食到哪里去获取呢?这是个问题。李枫在穿过龙凤镇时,曾看到过几家粮店,里面肯定存有许多粮食。可是,那些粮店,都在镇中心,凭着李枫带领那些普通人,根本可以不予考虑。那么,应该到哪里去呢?
李枫走到了三楼的健身房的落地窗旁,向龙凤镇远眺。站在这里,可以非常清晰地看见,龙凤镇里丧尸组成的一个个黑点儿,正在缓慢地游荡着。
李枫的视线,沿着龙凤镇的主路,一路看下。主路以一种弯弯曲曲的方式行进着,在离开龙凤镇之后,主路变得笔直。再向前一公里多一些,主路旁分出了一条岔路,那条岔路,正是通往别墅的路。主路又延伸了不到三公里以后,便被远山挡住,再也看不见了,只能看见一些,在主路上停着的废弃的车辆的车顶。
李枫不由得想,主路看不见的地方,又延伸到了哪里呢?这时,李枫忽然看见,在差不多有七八公里的地方,有一片红颜色区域。由于距离太远,李枫并不能看清,那些红颜色的东西是什么。李枫好奇地想,那些东西是什么呢?有什么东西,是红颜色的呢?
忽然,李枫头脑里灵光一闪,他想到了那是什么。原来,那是一处乡村,红色区域,正是某个农家屋顶上红色的瓦片。
望着那红色瓦片发出的红光,李枫看得呆了。他想到了,既然龙凤镇丧尸太多,不好去镇中心搜索粮食,那么,何不到龙凤镇周边那些广阔的乡村去寻找。诚然,乡村里面的粮食,肯定没有龙凤镇里的粮食多。但乡村每家每户,都至少储藏有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粮食。自己完全可以带着工厂里的那些人,到乡村去挨家挨户地搜寻粮食,积少成多,估计很快便会搜索到足够二百多人,吃上几个月的粮食。
最关键的是,乡村人口稀少,丧尸肯定不多,也没有龙凤镇丧尸那么密集,相对来说,要好对付许多。
李枫的目光,始终盯着远方,脑海中一直在筹划着这件事。他越想越是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可说是没有办法之中最好的办法了。
这件事就暂时这么定了,李枫却也没有忘了,到龙凤镇中心的几家金店,去收集金银钻石等贵重元素。不过此事,要等为工厂里的二百多人,解决了粮食问题再说,做事总要一步一步来,不是吗?
……
第二日一早,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李枫便从chuang上起来。
洗漱一番,吃了一些东西以后,李枫又把需要携带的东西,再次检查了一遍。长刀悬挂在李枫的左侧腰间,这样,李枫一伸手,便可将刀抽出,十分便利。李枫抓住刀柄,将那柄刀从刀鞘里面抽出来一半,钢刀发出“嗡”的一声脆响,锋利的刀刃上,反射着冰冷的寒芒。
“啪”地一声,李枫把抽出来一半的刀重新合上,又取过来桌子上的两捆绳索,悬挂在了左侧的腰上。李枫对于这种绳索非常满意,绳索不粗,所占的空间不大,而且材质轻巧,带在身上感觉不到一点儿多余。关键是这种绳索,用途还十分广泛,实在是不可多得好东西。
除了刀和绳索以外,李枫又准备下一个背包,背包里面装了一些干粮和一些水。最后,李枫又把那棵仙人球儿,小心地放在了背包里面,以免仙人球儿受到挤压。至于仙人球儿需要吸收的金子,李枫是揣在了怀里的。
一切东西都准备妥当后,李枫拿出了王德才给他绘制的,龙凤小区内部的地图。仔细看了一遍地图上,王德才家所在的位置。其实在这张地图上,也只能看出来这些信息,至于说如何进入龙凤小区里面,通过这张地图,是完全看不出来的,只能到了现场之后,根据现场的情况,再判断从何处进去。
在早晨七点三十二分,李枫背上背包,由房间里走出,下到了一楼。才一下到一楼,李枫便看见吴志夫妇,程莎莎,林小蝶和周天生早在一楼等着他了。
李枫昨日,只是简单地和吴志说了一下,自己今天还要出去,没想到几个人一大早,就在这里等着送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