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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章)

(番外 四之李元绍)飞蛾

九里鹤 / 2024-11-18 08:56:34  / 下载TXT - 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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噜啦啦噜啦啦,还有几个番外,这两天我勤快的更完嘿嘿。.. ..

------题外话------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哪个女人敢招惹我。真好,我和她聊天的时候再也不会有人打扰。

那个女人的下场是被我从28层楼扔了下去,掉进了浓密的丧尸群。当时所有的人都惊呆了,恐惧地看着我。我不理他们,将照片小心翼翼地擦擦,珍重地放进贴着心脏的口袋里。

没有任何人可以侮辱她,哪怕是一个眼神。

阴霾在我心头扩撒。

“别这么冷淡嘛,那女人有什么好,哪有我温柔。”她瞥了一眼我手里的照片,风骚地攀上我的胳膊。

这类女人我见多了,苍蝇一样肮脏烦人,我和往常一样置之不理。

“帅哥,一个人多寂寞,要不要我陪你。”

我只要守着心中的光,守着我的她就好。

我身边每天都有那样的事情发生,但是我不在乎,也不参与。人命与我而言,一直都是草芥,他们的死活和我没关系。

谁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下一个死的,因此只能珍惜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生死的压迫让很多人丧失理智,拼命挥霍存在的光阴。不顾伦理不顾道德,践踏人性侮辱生命。

穿越茫茫丧尸海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朝s省去的队伍,每天都有人加入,每天都有人死去。

“等着我,等着我找到你,等着我。”

她就是我的光,就是我生命延伸的源头。

我的功夫在末世之初起到了很大作用,成功逃出生天,并且抢到了车和食物水。我提心吊胆时刻担忧她的安危,如果陈君仪不在了,我的世界将会崩塌,没有任何存活的意义。

称之为:丧尸。

末世,造成了全世界交通瘫痪。我周围许许多多的同学老师们变成了人不人尸不尸的怪物。

我殷切期盼着放假去找她,可是计划好的还没能执行,噩梦来了。

后来她到s省上大学,我在家上高中,我们两地分居。她又不喜欢聊不喜欢视频不喜欢语音,我几乎收不到她的信息,那段时间真是折磨。

这一点我不否认,只要我勤快就好了,我愿意养她一辈子。

陈君仪说她懒是我给养出来的。

她的作用就是躺在沙发上,老大爷似的磕着瓜子薯片,一边看电视一边给我制造垃圾。

从小到大她的衣服是我洗的,饭是我煮的,擦桌子扫地拖地是我干的,换灯泡修电脑都是我上手的。累了我给按摩,渴了我给端茶,那双不沾阳春水的手,几乎没有碰触过家务。

其实保姆更贴切。

“行,算我没有白养你哈哈哈。”很快她又恢复活力,拍拍我的肩膀,上窜下跳生龙活虎,没有一点身为长姐的姿态。我们共同生活这十几年,我倒像是个哥哥。

谁都不能分开。

“我要你。”我张开手臂,用我的胳膊将她瘦小的身躯包裹。就算全世界都离开你,我不会,李元绍一定会一辈子和陈君仪在一起。

唯一一个愿意和她待着的人也不要她了。

她说她被抛弃了。

**岁的孩子一个人住偌大的房子,会许许多多古怪的招式和身法,脾气暴躁缺乏安全感,有时候会对着一件东西发呆半个小时。

她叫陈君仪。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对于正常孩子来说。

这算不算一个怀抱?碰触到她柔软的身体,我全身都发烫。那时候她并不知道,我第一次脸红了。

“小兔崽子,你还没出师呢。”

她怒了,瞪着大眼。飞过来的巴掌带着风,我及时闪开了。气的她扭着我的胳膊将我压在身下,得意洋洋地大笑。

“……”

“阿绍?”

“……”

“阿绍?”

“在。”

“阿绍?”

“嗯。”

“阿绍?”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阿绍。”

“你叫李元绍啊,绍――勺?勺子?阿绍?你喜欢哪一个。”

因此,我们的户口是独立分开的。在法律上,我们并不是一家人,我不是她的弟弟。

不知道她用的什么手段给我整了户口本身份证,但是没有挂在她的名下。她年纪太小,没有固定经济来源,不具备领养的条件。

我不想说,在我来之前这里就是个猪窝,别说一根头发丝了,到处都是臭袜子和快餐饭盒。

“地上那根头发丝看见了没?拖地偷懒今天晚上没有饭吃。”

“喂,你过来,苹果皮给我削了。”

这是全世界唯一一个,值得我温柔对待的人,我的姐姐。我爱的人。

至少对她是这样。

这是一个奇怪的人,连关心人都凶巴巴的,学不会温柔。既然她不温柔,那么我就变得温柔。

她很凶,眉毛竖起来的时候像两把小剑,要活吃了人似的。总是骂我没有用的时候手把手教我功夫,心情不爽给我一脑壳。

“笑什么笑,笑也没用,干活去!”

她用那双棕黑色的眼居高临下睥睨我,叉腰指挥我擦地做饭。

“你吃我的住我的穿我的用我的,你得干活来偿还。”

一脚踢开昏迷挡路的男人,她就这样把我带进了她的生命。从此我有了家人,有了一间房子,有了新衣服和鞋子,还有一个总是嫌弃我的姐姐。

她的个头明明不比我高多少,即便这样也能轻轻松松抱起我,力道大的惊人。

那只手,是她的吧。

我听不清楚她说的什么,只能茫然地睁大空洞的眼睛望着她。

“拖油瓶。”带着嫌弃地忸怩回来。

她停下脚步,纠结地回头,我看不清神情,可奇妙的是,我就是知道她一定非常不愿意。

接下来没有声息,她似乎离开了。我费力地睁开沉重的眼皮,晃动的视野中倒影出一个模糊的身影。

“……”

“死了?”

“……”

“喂,还活着吗?”

很温暖。

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光里,我感觉到脸上有一只手,带着炙热的温度,轻轻碰触我的额头。

我蜷缩在混沌里,安静等待死神把我带走。耳边又吵闹起来,我听不清楚,只能听见嗡嗡嗡。

朦胧间,我听见他们骂我杂种,骂我是没人要的野狗。这或许是我最后听见的话了,一点也不动听。

刺眼的光明开始混沌,丝丝昏暗晕染上的我的眼膜,耳朵边巨大的嗡鸣声晃动着我的脑浆,我能感觉到呼吸的流逝,感觉到许许多多的血带着热度从嘴巴鼻子耳朵里流出。

我想伸手摸摸,可是我的胳膊软绵绵的不听使唤。

我流泪了?

是泪吗?

有什么湿湿热热的东西从眼角滑落,溅起的灰尘呛进我的鼻道,又被鼻子里的血冲了出来。

一辈子真是短暂,我也想和别人一样活个七老八十。这个愿望大吗?真大,大到我无法实现。或许是我太贪婪了,活个三十年就好,嗯,下辈子我一定要活过三十。

那一瞬间我抱着头,把眼睛深深埋藏在黑暗中,在无休止的骨子炸裂疼痛中,贪婪地呼吸自由的空气。

四五个大人围着我踢打,小街上的住户没有人敢管。

那天有个老大妈帮了我,我发疯似的往前冲,可不巧的是正好前方有另一队管事人,他们趁着慌乱将我抓住,拖进了小街道。

终于,我的机会来了。

我装作依旧残废的模样,寻找着逃离的最佳机会。在此之前,我不会轻举妄动。

其实我的腿在很早之前就慢慢恢复了,或许是小孩子生长力强的缘故,没有药物没有治疗,它居然自己长好了。连我自己都不可思议。

6岁的我已经懂得很多。我懂得怎么观察别人脸色,懂得怎么样才能得到更多的赏钱和食物,懂得乖巧地不乱跑,这样才能少挨打。

幸好他们是打断不是直接砍掉,这一点我比有的人幸运。

我曾经被废了双腿。

我们这些剩下的孩子,被拽着头发狠狠打了一顿后,分批转移到另外一个省。

但是可惜,那些人中没有我。

那一次我们一些据点被拔除,很多孩子因此而获救。

后来有个幸运的遇到了聪明的女孩子,那位姐姐悄悄用手机照了照片,把双腿残废的他还有伪装成路人的看管都偷偷照了下来,报给警察。

每个乞讨的地点周围都隐藏着监视的人,他们就像毒蛇,有任何风吹草动都能立即发现。

废了四肢就没有办法离开,割掉舌头就没有办法说话。跑?往哪里跑?

曾经有人试图逃跑,可是他们都被抓回来了。而回来的代价,就是更加残酷的惩罚。

大街上很多残疾孩子,没有人知道他们原来都是健康人。

为了更好的乞讨,那些人打断我们的胳膊,用硫酸浇到脸上,用刀子在身上划伤一道道无法愈合的疤,或者直接切掉一条腿挖了眼珠子。

那里的人和我一样,都有一双麻木的眼睛。

每天晚上,浓重的汗臭、鞋臭混合着一些孩子尿床拉屎的气味,乱七八糟奇异的叫人呕吐。

管事的人才不会理会你睡不睡不好,拥挤还是不拥挤,在他们眼中,我们不是人。

床是上下铺,每张床宽有三米长两米。用巨大的铁架子焊成上下半米的高度,巴掌大的地方必须挤下三十个孩子。

我所在的地方是一个拐卖孩子的人贩子集团。白天我们会被打发到大街上要饭,晚上回到住处,吃半个馒头一碗稀饭,像猪一样被塞进狭小的屋子。

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不停的乞讨,这样才能得到一星半点的食物或者钱。

唯一拥有的,就是我的名字,李元绍。

我是个一无所有的孤儿。

我没有家,没有亲人,没有居住处,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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