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绪被打开,林轩一时间有些收不住了,他又陆续想了很多,关于自己、关于家人、关于人生、关于社会,他甚至想到了一个问题,自己赚了这么多钱要干什么?
最开始的时候是因为穷怕的了,所以想要多赚钱改变命运。
可是自从开公司以来,自己早已摆脱贫穷,却还是一直忙着赚钱,却从没想过要怎样好好的花钱,除了给自己买了栋别墅,买了出行的车辆外,似乎没有更多的用在享受上。
上一次在夏威夷待了几天,也让林轩深刻的体会到,有的时候,人还是需要停下来休息休息,只有这样才会让人感觉到自己是真实的活着,而不是在梦境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感受生命的意义,感受到这个世界不一样的美好。
否则忙忙碌碌,直到某一天突然发现,自己的青春不在了,自己的父母也不在了,那时候剩下的或许就只有悔恨。
虽然林轩已经决定要研发可以延长寿命的药物,可是最终的结果,以及需要多久时间,还都是未知数。
他也不敢保证自己在获得成功之前,父母家人是否能够一直平安健康。
所以他觉得人不能什么都等以后,在自己现在就有能力的时候,在父母现在还有力气去游玩,还有牙口去享受美食的时候,带他们先享受一下人生,好好的去体会一下他们所生存的这个世界美好。
林轩回到家时,杨舒可已经睡着了,他没有睡意,便去了书房,给贾维斯下达了命令:“贾维斯,帮我制定一条7天的旅游计划和路线,我要带着全家人一起去旅游!”
“好的,先生!”贾维斯应了一声。
贾维斯的办事效率非常高,他很快就制定了几条不同的7日游路线,供林轩选择。比如国内的七日游,欧洲七日游,美立坚七日游,奥大利亚七日游等……
“等等。迪拜?就去迪拜!”林轩听到迪拜七日游时,顿时心头一动,他以前上学时就曾看过关于迪拜的一些视频,对那个拥有世界上第一家七星级酒店(帆船酒店)、世界最高的摩天大楼(哈利法塔)、全球最大的购物中心、世界最大的室内滑雪场等世界之最的富豪游乐园很是好奇。
而如今自己完全有这个能力和财力,带着全家一起去住一住那世界上最豪华的7星级酒店。尝一尝阿联酋的特色美食,登上那世界第一高建筑――迪拜塔俯瞰全城。
去那全球最大的购物中心去购物,去那最大的室内滑雪场滑滑雪。
除此之外,也可以按照贾维斯的计划,去迪拜的黄金沙漠冲沙,顺便参加沙漠的篝火晚会,体验一下阿拉伯文化的独特魅力和风土人情。
还可以到棕榈岛上住几天,顺便租个游艇带着全家人去游海。
确定了旅游目的地,林轩没有急着去订机票和酒店,因为要到境外旅游。他必须给全家人办理相关的出境手续,这可能需要花费几天时间。
所以在此之前,他倒是正好可以去筹备一下,自己接下来发展生物工程的计划,所以他仔细的在脑海里规划了一下。
如今他没有可以进行生化研究的实验室和设备,所以首要任务自然是建立一个研究实验室,并购买一批实验设备。
随后,林轩将自己需要的设备大致罗列出了清单,这其中一部分国内就能购买得到,另外一部分则必须从国外购买了。
林轩很清楚。很多生物工程方面设备,国外的确远比国内要好,不过尽管如此,一些设备还是满足不了林轩的需求。所以他还是要对现有的一些设备进行改进。
当然一切就只能等到设备都购置齐全,才能进行改造。
第二天,林轩立刻开始按照计划付之行动,他先是找人给自己全家人以及常胜、郑雯雯办理了出境旅游的各种手续。
林轩之所以带上常胜自然也是出于家人的安全考虑,而且有郑雯雯和常胜在,也可以帮他去安排行程、跑腿办事。免得什么都要他亲自去操心。
而关于生物工程方面的各种设备购买,他也叫人去执行了,并在工厂办公楼内腾出了一间房间作为实验室。
不仅如此,他也先通过现有的科技理论和实验数据作为基础,以及自己脑海里掌握的生物方面的知识作为依据,通过超级计算机进行计算和分析,先从理论上进行实验。
……
美立坚51区内某地下科研室里,一名身材矮小、亚洲人面孔的老者,领着一名身穿军装的美利坚男子,走到了一个两米高的圆柱玻璃容器前。
“帕克将军,这就是我说的“哥斯拉”生物细胞!”那老者指了指容器中,一团拳头大笑黑乎乎的东西,那东西看上去相似柔软的橡胶,在容器内的液体里起起伏伏,表面好像还在微微蠕动着。
“这东西看上去像是一团黑色的橡胶!”那帕克将军一脸诧异的说道。
“没错,但您不要小瞧了这一团哥斯拉生物细胞,它具有的强度、刚度、硬度、断裂韧性、冲击韧性等机械性能都非常可怕!”那老者笑着说道,但似乎看出那将军并不懂得这些术语,所以立刻又举例解释道,“就是眼前这一团细胞,将它作为绳索,可以吊起两吨的重物,而不会被拉扯的断裂开来,他真的就像是一块橡胶一样,能够承受很强的外力撕扯而不会分裂,甚至用利刃都很难将其切开,也很难单纯依靠机械力将它的细胞杀死。
不过目前这一团细胞强度还不够,我们还有办法将他切割开来。
但就算强行将它切割成两半,它们却可以自动重新聚合,就算我们将其切割成无数份,也是如此。
理论上可以认为,它的每一个细胞都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而且彼此之间可以通过特殊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感应到对方,并可以向对方靠拢,进而重新凝聚。
不仅如此,这细胞还可以承受非极高的温度,以目前这团细胞的强度来看,他完全可以承受两百摄氏度以下的高温而不死。
而且这细胞的强度会随着它的生长而越来越高。
以前我们曾经将这生物细胞组织培育到了重达100千克,它完全可以承受1000摄氏度的高温,这几乎是可以将金子熔化的温度,而且就算继续提升温度,这种细胞也不会立刻全部死亡,而是从外到内一点点的被温度侵蚀,这个过程也很缓慢。”
听到这里,那帕克将军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惊讶之色。
可以承受一千摄氏度的高温,这东西真的是生物细胞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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