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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兵忽然劈头盖脸冲过来,其速度之快让林从甫和袁万鸿等人根本来不及躲避,纷乱的铁蹄眼看就要朝他们身上踏来!
“结阵!”林从甫大声吼叫着,自己飞奔两步跑到袁万鸿的身边,和另外两位战士一起将袁万鸿夹在中间。三人呈一个锲形,林从甫在前,两名战士在其侧后左右的地方,三支步枪指着奔涌而来的马队。
林从甫举枪面对骑兵,“砰”的一声,率先冲在前面的一匹马的脑袋被击中。马匹马上扑倒在地上,强大的惯性将地上的草地都撞了起来,泥块溅射到了空中,马上的骑士被抛向前面,以头抵地,脖子“喀嚓”一声扭断了。
然而更多的马匹直接撞了上来,三支步枪连续不断地开火,马匹一匹匹地裁倒他们前面的地上,马的尸体在他们前面二十多米的地方堆积一起,形成一堵障碍,后面的骑兵不得不从侧面绕了过去。从警卫排士兵之间的空隙奔驰而去。
这批骑兵来得太过突然,速度也快,林从甫的步枪里只剩下不到五发子弹,他打光了子弹也只能够留下五骑,等他重新装好子弹之后,其余的骑兵已经突出包围,消失在草原之中,他也只能够望洋兴叹了。
不过,警卫排也留下了不少马匹的尸体,在草地上,东一堆西一堆,东一匹西一匹的。
这一次骑兵来得太过突然,因而警卫排打得最多的还是马匹,没有时间让他们瞄准马上的骑士,马的体积比较大,在快速掠过的一瞬之间,打马是最为保险的方法。
很多摔伤的英军,以及一些没有马上死去的伤马撒了一地,伤员发出痛苦的呻吟,而伤马则更惨烈,发出凄惨得令人发指的哀鸣声。那声音听起来实在让人心碎。
林从甫把步枪上满了子弹,将刺刀挂在枪口上,走到前面那一堆马尸中间,对着一个跌断了腿的英军士兵,用刺刀对准其胸口扎了下去!
一股鲜血先从这名伤兵的口腔里喷射出来,伤兵的眼睛瞬间睁得大大的,满脸的不甘。
那个英军临死前的这个眼神被袁万鸿看到了,他的心里颤抖了一下,但是却没有发出任何反对声音。
在英法美联军对中**团进行围剿的情况之下,中**团没有多余的兵力来,也没有多余的粮食和物资优待俘虏,因此只好不让他们变成俘虏,而是直接变成死人。
不远处,一个英军军官从一堆马尸堆里爬出来,林从甫对袁万鸿说道:“小袁子,瞄准他,不要让你的步枪里的子弹这样子回去…”
“天呀,他是一名中将!”袁万鸿看到军官的军衔标志,“他可能是这支英军的指挥员!”
林从甫几个箭步跑过去,那名中将惊恐万状,急忙举起手来,他的帽子已经掉了,露出满头的银发,他举起的右手缺了两个手指,非常明显。
“哈哈…”林从甫笑道:“很显然,他之前被我们俘虏过,你看看他的手指被切断了两根,只是我不明白,这么大的官,为什么当时我们却放了他?”
“也许那时他冒充一般的士兵,蒙混过关的。”被袁万鸿很是兴奋,抓住一个中将,这是前所未来有的大胜利。
“也许,他只是一个替身,冒充中将!”被林从甫忽然说道。
“你什么意思?胡师长?”被袁万鸿问道,他觉察到林从甫的眼眼里有一点阴谋。
“我们无法判断他是军官还是替身的士兵!”被林从甫说道,“除非你懂英语,审问他,确认一下,否则我们没有多余的人手去看管他。”
“我不懂英语,不过我懂法语,我可以用法语去问一下他.”被袁万鸿说。
“不用了!”林从甫说着,步枪的枪口一抬,扣动了板机,“砰!”的一声枪响,哈里森中将的眉心处出现了一个深深的洞口,一缕鲜血和脑浆的混合物从后脑迸射出来,哈里森中将愣愣地站立了半秒钟,然后直挺挺地裁倒在地上。
“你为什么要枪杀了他?他是一个英军高级军官,我们可以从他的口中得到很重要的情报!”被袁万鸿嚷道,“你疯了吗?”
林从甫心里说道:我的步枪需要一个敌军中将的血来祭奠!
“我们没有多余的人手管理俘虏,你也不能够确定他是军官,而且就算是军官我们也一样对待,没有例外。”
没有例外就是说:军官和士兵一律处死。
“这么多精锐的骑兵护着他突围,怎么可能不是军官?”
“精锐?笑话,这也叫精锐?”被林从甫讥笑道。在他的前面,一匹脊背淌着血的马,在地上痛苦地转来转去,林从甫对准它的脑袋开了一枪,它便温顺地缓缓地倒在地上了不动了。
“如果他真是一名中将军官,那警卫就不会任由他掉下马而没有人营救他。”被林从甫说道,“这足以证明他只是军官的替身而已,真正的军官已经穿着士兵的服装混在马队里跑了出去了,这是英军惯用的歧俩。”
“可是无论如何都要先审问清楚!”
“我已经问过你会不会说英语了!”被林从甫怒火上来了,瞪眼叫道:“人是我打死的,怎么了?你有完没完?”
“有本事,你也打一个中将给我瞧瞧!”被林从甫大声嚷叫,上前摘了哈里森中将身上的军衔标志,塞入口袋里。然后扔下啰嗦的袁万鸿,招手带领警卫排的战士向前面跑过去。
可是刚刚摆脱袁万鸿,林从甫就忍不住拍着手中的步枪,高举着对旁边的战士炫耀道:“咱这把枪,刚刚打死了一个英军的中将,也算是青兄留名,一代名枪了吧,只可惜现在还不知道这个中将叫做什么名字!”
旁边的战士说道:“这支英军部队,最高军衔的也就是中将,一定是部队的一把手。要想知道其实也不难,打听一下就知道了,再不就去问张总指挥,他懂英语!”
“本人也略懂一点英语!”旁边一个上尉军官快步向林从甫跑过来,一边跑一边接过口来叫道,一支步枪提在他手里,但是看他的胸前,却没有枪手的胸章标志。
一般没有枪手胸章标志的,都是近期从国内过来的参谋人员,对于这些不会打枪,只会耍嘴皮子的人,林从甫是不太看得起的。
“略懂,也就是不太懂了!”林从甫对来人说道。
“略懂只是某人的谦虚的说法,并非不太懂。”来人跑过来,伸出一只手,自我介绍说道:“胡师长,久仰大名!在下陈富,105师324团第三营营长,刚才就是我们营截住的那些英军…”
“你就是再懂,也不会跟一个死人说话!”被林从甫打死了一个中将,心情特别好,也就不计较陈富的部队刚才搅局的事了,反正前面的英军已经被打乱,跑得漫天遍野都是,而且除了101师的三个团之外,105师的几个团的身影也出现了,英军的失败已经成了定局。
“你没有枪手胸章,没有练习过枪法,是刚刚从国内过来的吧?”被林从甫问道。
“我是枪手,而且正在考中级枪手,很快就可以通过了。”被陈富红着脸说道,事实上他在枪法这方面的天赋不高,成绩不好,老是通不过。
“就算不是高级枪手,也不碍我在战场上杀敌,事实上,只要达到中级枪手的水平,就已经足够了!”
可是你连一个中级枪手都不是!林从甫鄙夷了一下,不过今天打死一个中将,他的心情特别好,也就不说那些难听的话了,他说道:“陈富是吧?过来我101师吧,我给你一个参谋做做!不过有一件事情你先给我弄明白,眼前跟我们打仗的这支英军是什么番号?他们的指挥官司是谁?因为我刚刚打死一名中将,我要把这个中将的名字刻在我这支步枪的上面…”
“我们眼前的这支部队是英军第十军,属于英国本土陆军,司令官是哈里森中将,他曾经在苏瓦松附近被我们当时的讨薪团俘虏过…”
“那太好了,等战斗结束我就去105师要人,把你调到了我的师部来,做一个少校参谋,我发现我们101师太需要像你这样懂英语的人才了,免得跟我们打仗的是谁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不过你过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帮我在我的步枪上刻下哈里森中将的名字。”被林从甫叫道:“我不会亏待你的,我还可以教你我发明的乌龟**,快速提高你的枪法。”
“我的梦想是率先一支像中**团这样的部队,横扫天下!而不是做一个参谋!”陈富说道,“如果要在枪上刻名字,我想要先在我的步枪刻上大英帝国陆军元帅黑格的名字,因为打死黑格,我也有份!”
哈里森中将黑格陆军元帅相比,连黑格的一根毛也比不了,林从甫大感没趣,已经没有了刚才的热情,“怪不得那家伙断了两个手指,原来之前真的被俘虏过,这样的孬种的名字也不配刻在我的步枪上面,等我打死英国国王的时候,再把他的名字刻上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