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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邹显已经先回家,出乎温宛预料的是,到家以后发现,家中空空如也,半个活人也没有。
温宛为自己做了晚餐吃掉,运动出了一身的汗,才刚洗完澡走出客厅,八点五十分,邹显回来了。
邹显把温宛叫到训练室,将一页A4的纸打印的歌词递给温宛:“把这首歌唱给我听一下。”
说完便没再看她,从裤兜里面掏出手机,垂头摁了几下。
温宛接过歌词一看,这是陆美怡的《喜欢一个人》,陆美仪在八~九十年代红遍大江南北,是那个时代,最有影响力的女歌星。她的声音婉约,甜美,犹如情人在耳边低喃,曾是那个年代无数人心目中的梦中情人。可惜红颜命薄,四十岁出头的时候她在国外巡演,因心脏病发骤然离世。人虽不在但余音犹存,她的歌流传下来,至今被广为传唱,奉为经典。
而这首《喜欢一个人》更是经典中的经典,堪称陆美仪的在巅峰时期的呕心沥血之作,据说在创作这首歌的时候陆美仪相爱多年正准备结婚的男友车祸而死,陆美仪伤心欲绝将自己关在家里一个月才有了这首与她平常甜美曲风风格迥异的伤心情歌。
温宛拿着歌词低头看了一会。
“会唱吗?”邹显问。
“会。”温宛点头。
只要是喜欢音乐的人,没有人不会唱这首歌。
“那唱吧。”
邹显态度随意,温宛也没有多言,那歌词都不用看,温宛张嘴就唱,唱的过程中邹显一直在低头玩手机,眉宇间神情淡漠,让人不能一眼看穿。
唱完后,只见邹显又在手机上摁了几下,过一会,才抬起头来。
“微博最近有在更新吧?”邹显问温宛。
大概一个月前,邹显让温宛创建了一个微博,不要求每天更新,但至少隔三差五的,要发条随便什么上去。
温宛点头,微博什么的,她还是第一次玩,蛮有趣的,包容万象,海纳百川,里面什么都有。
“把这个挂到微博上去。”
手机叮咚,温宛收到从邹显那里传来的音频文件。
用手点开,温宛婉约至柔,带着淡淡哀愁的声音从手机里面流泻而出。
原来刚才邹显低头玩手机,是在给她录音。
而且这录音没有用手机唱歌软件做任何的修饰,也没有伴奏,完全就是清唱原声版,唱之前点个开始录音,唱完之后点个结束,就是这么的粗糙,就是这么的简单。
温宛:“……确定要这么做?”
“确定。”邹显点头说道。
温宛不知道随便唱了一首歌,就要挂到网上去。邹显事事力求完美,但其实她也并不比邹显随意到哪儿去,生活上她或许无所要求,但有关工作有关专业的东西,也是事事要求做到最好。
看穿温宛想重录的想法,邹显将拿在手里的手机翻转了一下,难得耐心解释一般的说道:“有瑕疵的东西才是听众想要的,太过完美的东西,反而显得刻意有失真实。”
也是。
在邹显让温宛将录音传上网的那一刻,温宛便知道邹显要做什么了。
现在推销手段里很重要的一个环节――网络营销。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在专辑出来前,让她的声音被人听见,被人记住,并被人期待。
温宛想想,觉得邹显说得很对。如果要事事做到完美,不如直接将在录音室录好的歌直接PO上网,但这样,听众就一定会买账吗?
网络时代与从前不同,瑕疵粗糙才显得亲民,他们总是喜欢猎奇,喜欢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不按排理出牌。
想通以后,温宛手很快的在两分钟之后,就将那段音频传上网。
随遇而安的珠:刚刚录的。[笑脸]
后面连接音频。
发了这条微博以后,温宛就将手机重新揣回了兜里。
她的微博除了邹显关注了她,其他还有几个不知道打哪儿来的一看就不是活人的僵尸号。
发出去的东西从来都没有评论,微博新开没多久,温宛更新得也不勤,荒芜得快要长草。
微博发出去,后面的就交给邹显去处理,相信他在这方面比她有办法。
邹显叫她九点准时回来,看来就是为了这事,完了以后,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训练室,各自去做各自的事情了。
过了大概一小时,温宛坐在电脑前,在翻网页。
邹显端着咖啡走进来――这人灵感来了的时候经常熬夜,咖啡是他最忠实的伙伴。
他从温宛背后路过的时候不小心瞄了一眼,挑眉问道:“看这个做什么?”
温宛在看的是一个在建楼盘信息,位于三环外,城外郊区,依山傍水,绿林环绕。
“买房。”温宛头也没回,不咸不淡的说了两个字。
权利,地位,财富,这些她全都曾经拥有,对此,她再没有过多的追求。但她习惯性的会去规划自己的生活,在这个世界,她需要有个安身立命的家。总是住在别人的房子里,会让她的心落不到实处。她喜欢的和她所需要的,都必须是她自己的,这是温宛坚持多年不变的原则。
经济繁荣,不断的有外来人口进驻,A城的房源吃紧,根本没有现房可卖,只有在建楼盘可供选择。
听温宛说这话,邹显顿时面露惊讶,额角抽了抽:“买房,你钱够?”
――
是他听错了吗?
这女人竟然说她要买房,竟然还真的煞有介事的在挑选楼盘?
她打哪儿来的钱?
一个半月前这个身无分文的女人从他这儿得到了三万块,还全部都投进了股市,现在可能亏得一分都不剩……
这女人该不是这几天在录音室被他骂得太狠了所以得了妄想症吧?
想到这里,邹显看温宛的眼神变得有点古怪。
“目前只有三十几万,下个月应该就够了。”
温宛回了一句。
她目前看中了两套房。一套一百来平,市区内的高级公寓,另外一套就是现在正在看的这套半山别墅。依照她以后从事的职业特性,她更中意半山腰的别墅。
只是那别墅要三百来万,目前只剩下几套了,等到下个月,恐怕已经卖完。
想到这,温宛忽而转头双目放光的看向邹显,结果正对上邹显变幻莫测大惊失色的脸。
“三十几万?!”
邹显挑高眉,狭长的双眸瞪得浑圆!
而因为听到温宛说的话而太过惊讶,也让他忽略掉温宛此刻盯着他看时不怀好意闪着精光的双眼。
……她的钱不够,但是邹显可是个土豪呢。
温宛盯着邹显,就像是在看一个即将落入陷阱的小羚羊,满是垂涎和算计。
邹显这只被温宛挑中的小羚羊和她显然不在一个频率。他因温宛的话陷入了震惊当中,双目上挑,眉头微蹙。
他记得她一个半月以前,才从他的手里拿到三万块而已。这些日子,她天天在干什么他比她还清楚,除了炒股,她还做了什么,是他不知道的?
邹显绝对不相信,温宛光靠炒股,就赚了这么多钱。
……说好的大亏呢?说好的亏得一毛都不剩呢?!
作为炒股从来都只赔不赚的人,邹显暗搓搓的希望他认识的所有人炒股都和他一样只赔不赚,这样他向来骄傲的自尊心才能得以平衡。
因此,他绝不相信温宛竟然会是个炒股高手。
她明明看起来那样笨那样笨拙,连走起路来都慢吞吞,怎么可能真的会炒股?
――从温宛臃肿肥胖的身材推断出她的大脑与身材一样反应迟钝,对于温宛,这人从来都有一种我是聪明人你却相当愚蠢的莫名又毫无道理的优越感。
只是术业有专攻。
或许在音乐上,邹显的造诣远远高于温宛,这些天温宛跟着他学,无形上邹显处处压她一头。但在理财投资方面,却是十个邹显也抵不上一个温宛!
温宛毫不留情的戳穿了邹显的浮想联翩。
“三十七万五千六百四十一块三毛三。”
温宛将自己账户上的余额精确到毫厘说给邹显听,又像是知悉此时邹显的全部想法,掐灭他其它的联想似的再添一句:“炒股赚的。”
……真是不给某个炒股黑手党任何的活路。
听后,邹显脸上的表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冰冻,碎裂。
连温宛都能在股市上赚到钱,而他却只能一路亏,偏偏他觉得炒股很有趣还爱买买买。
此时在心灵上承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不亚于致命一击,这和当初得知温宛就是他喜欢的声音的演唱者时是同样的感受!
世界观轰然坍塌,万!念!俱!灰!
一个半月将本金翻了十倍,温宛是铤而走险花了很多的精力的。
每一只股票的选择上,她都费了很多的心力去研究,何时该收,何时该放。
要么就大亏,要么就大赚。只要有一点点的时机没把握准确,账户里都不会是现在的这个数字。索性她的财运一向不错。
温宛看向邹显,用略带诱惑的声音对他说道:“怎么样?需要我帮你做投资理财吗?保证让你的钱以看得见的速度成倍增长,我只收三成的佣金哦……”
她知道他现在的总资产到底有多少吗?
三成,真亏她敢开口!
看温宛胖胖的圆脸上精明的双眼,向来言辞犀利的邹大制作人第一次哑口无言。
忽然觉得面前坐着的这个笑眯眯的胖女人有点让人看不懂了。
……可是,虽然直觉不能相信她,却忽然感觉好心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