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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末族千里之外,那个遥远得如同尘封在上一世记忆里的望京城,拂开时间的积尘,他依然繁荣昌盛,几只贪官和几个恶人并不能影响这座城池的宏伟和壮丽,他依然有着车水马龙,也有着红袖招手,穿街走巷的小贩他卖的糖葫芦依然美味可口,孩童手中滚动的铁环也仍然在青石铺就的路上发现叮铛的声音,贵妇人依然手段百出的残害府中其他女人。
并没有任何变化,所有的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只是茶楼酒肆里偶尔会有人在喝得酣畅之后说起一句当年左相府,府上四女子无一得好果,个个死得凄凉,最惨是那五秀,大婚之日被城王爷扫地出门,流落在外,生死不明。
还说起曾经丰国的保护神大国师,不知大国师是不是去了祈国,是不是保佑别的国家去了,莫非是丰国待他不好他要离开?听说他爱慕那左相府五秀,难道是因爱生恨因爱生嗔?
也会有人说起城王爷,城王爷不知为何突然消失,再无音讯,坊间传言是他暴虐无方,被人暗杀,死法悲惨,听说是被人割了脑袋断了四肢拖去喂狗,他府上的那些恶人也纷纷得到惩罚。
对了听说,城王爷之所以能落马,是太子殿下的功劳。
说起那太子殿下真是个好人,未当太子之前便是个好王爷,仁爱百姓,忠厚善良,从未出过任何恶事,不似那其他几位皇子作恶多端,这位太子殿下啊,他是万里挑一的仁厚之辈,等皇上百年之后,他也必将成为一个体恤百姓的明君。
更不要提他将那该死的城王爷处置了,简直是大快人心,大功一件,大德无量,百姓们高呼:太子殿下千千岁!
方景梵他很不明白,到底百姓为什么这么讨厌他的大哥,明明他大哥做的事都是为了百姓好不是吗?他是杀了很多很多人,多到不计其数,可是他从未杀过无辜的百姓,相反他暗中救活过太多百姓,比方说那山城,就是他与傅问渔拼着性命救下来的。
傅问渔?
他突然想到了这个名字。
其实她也未死,方景梵也知道,桃花开后荷香来,方景梵总是能百花中看到傅问渔一双明亮又坚定的眼睛,那眼睛漆黑如点墨,却又泛着奇异的光,能将他整个心房灼伤。
原只是个无用平庸的王爷,一无是处,比不得他大哥有本事,比不得二哥有家势,甚至比不得三哥有手段,他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平凡人,若是去了那王爷头衔,皇子血脉,扔进人群里他也只是一个平头百姓,绝不会引人注目。
可是后来,他莫名地,就成了太子。
屁股决定脑袋,坐在不同的位置上,便会有不一样的想法,从前不敢想的东西,现在也敢幻想一番,指望一番。
人最好不要有过多的**,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过份强求,是恶之根源,是自掘坟墓的开始。
当时的方景梵不太明白这个道理,他只是觉得,以他现在的太子身份,或许也是能配得那一双眼睛的。
于是他跟无骨说:“加强商洛守备,但不必调兵,商洛周边城镇也不安定,若在此时抽调兵力,本宫担心会中敌人调虎离山之计。”
你看,连当初低调至斯的梵王爷也变得爱用“本宫”这样自矜的称谓,所以,权力当真是这世上最伟大的腐化剂,比任何毒药都要好用。
商洛并无兵力支援的消息传回末族,末族的方景城靠在椅子上调养身子,当年肖颜开的武功是方景城亲手教的,一点一滴地告诉他,如何杀人才能杀得彻底利落不留下后患,现在肖颜开给他的这一剑也是要命的凶险,或许都是报应,方景城这样想。
他这样想,就好受得太多了。
“少主,若商洛无人支援,按温太子的说法,只怕支撑不了很久。”杜畏忧心忡忡,从得知温琅要来末族的时候开始,杜畏就知道,这个单纯地杀一杀末族锐气,顺便带回傅秀的事就开始变得复杂,但到底会有多复杂,杜畏一下子看不到头了。
方景城咳嗽了两声,拿过洁白的帕子掩住嘴,毕苟替他抚着后背顺气,自那日少主从傅秀那里搬出来,他就一直病着,不见好转,只一日比一日的严重,一些日子过去,他已面色苍白,眼中再不复任何光亮。
咳嗽过去了,方景城收好帕子抬手让毕苟站到前方来,他看着这两人沉沉地呼了一口气:“你们将蛛网的人手调上末族来,让花璇速度快一些。”
“可是少主,就算花璇带人进族,蛛网之人也不过是三百之众,根本难以与温太子的两千轻骑相抗,更不要提,那两千轻骑都是精锐。”杜畏的内心一片焦作,从未遇上过如此危难的时刻。
那日温琅去了卓家,抢了卓燕的卓长老之位之后,便是鸠占鹊巢,下的第一道命令,就是放他安放在末族十里外的两千精锐上山进族,这批精锐一如温琅一般张扬轻狂,爱美的温琅给他们配备的盔甲是银色的,刀柄上有精美繁复的图腾花样,平日里的**都是藏青色,简单大方地在袖口和领子处绣着雄鹰的图案,他们每一个都像是一件最美丽最危险的武器,在阳光下泛着漂亮尖锐的光,足以闪得少女们心花怒放,他们英俊帅气,个个都高大挺拔,两千人往那儿整整齐齐,气势如虹地一站,便是一道肆意张狂的风景。
原若只是一些花架子也还好,偏生眼力不凡的杜先生看得出,这些人都是了不得的好手,放到军中个个都能凭武力战功混上一官半职的那种人,这让杜畏头疼不已,自是知道温琅有人手,但没想到他带来的人手如此不凡。
他们不知道,这是温琅的两千亲卫,是他从万里挑一挑出来的好手,除了武功要好,还要足够好看。
这两千人的进族,宣告了一件事情,温琅他不惜代价,也要得到末族,不介意与方景城在末族开战,也不介意在这里打个你死我活……反正方景城耗不起,他要赶去救商洛,温琅在时间上是占优势的。
这有点卑鄙,但温琅不在乎骂名。
方景城此时调蛛网之人进族,也并没有太多用处,蛛网的人再厉害,也没可能以两百之数强胜两千之众,而且在末族这种大家一目了然的地方,也不好玩什么兵法奇阵,就这么大个地方,实打实地硬拼,谁胜算谁的。
“少主,我有一个问题不明白。”毕苟举手。
“什么?”
“既然温太子有两千精锐,为何不一开始直接攻下末族?”毕苟想不明白,按温琅的尿性,应该是趁大家不备之时一举攻打末族,这才符合他的性格。
方景城苍白虚弱的脸上拉扯出些笑意:“好问题,我也想知道,他为何一开始不直接攻下末族。”
毕苟不明所以,但明显方景城不再愿意多说,只挥手让他们二人下去,他自己要静坐养神。
等到两人走远了,方景城才轻轻松开一直握在掌心里的手帕,洁白帕子上几滴猩红的血,似开得不合时节的梅。
杜畏要去安排蛛网诸事,毕苟心中想了很久她自己提出的问题,怎么也想不明白,就去向流七月求教,可是流七月只是抱着满手的零食喂她,嘻嘻哈哈跟她说话。 锦绣毒女乱江山:. .c
“按温太子谨慎的性格,有两千轻骑以备不时之需是很正常的,但你说这个攻打末族的事,就有点钻牛角尖了,你想啊,一开始傅秀把末族搞得乱七八糟乌烟瘴气的时候,他就问过你们家少主,为何要这么做,就证明他并不想把末族毁掉,那自然不会带兵上来了,他更希望的,是一点点蚕食这个地方,兵不血刃吧,那他一开始不用兵攻打末族不也是很正常的吗?”
毕苟听了他的话,嘴里咬着几个酸酸甜甜的宣子,陷入沉思,但显然这个问题的深度不是她能想得明白的,她只是觉得这个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但哪里不简单,她的脑子又想不到,她好痛苦。
痛苦了半天她去问傅问渔。
傅问渔这些日子来几乎跟避世了一般,由着温太子和城王爷两人要打破头,她偏安一隅养花种草吃饭逗小开,像是什么也不管,等着日子到了就准备离开末族,在那之前的过程她半点也不想操心的样子。
所以当毕苟问她这个问题的时候,她也显得格外的漫不经心,只认真地摆弄着美人蕉大朵的花,仔细看着哪朵花里藏有花蜜,那是人间美味,清甜的蜜汁如口堪比顶级的蜂蜜,清清凉凉的丝丝甜味,是她小时候穷困潦倒时,最好的甜点。
“傅秀,你倒是跟我说一说啊,这美人蕉的花蜜你要多少我叫流七月给你买来!”一向会偷懒的毕苟无奈地说道。
傅问渔摘了一朵美人蕉递给小开,示意他尝尝这花蕊中的甜蜜花汁,又转过身子看着毕苟,摘了朵火红的美人蕉别在毕苟头发上:“因为那时候,他并不知道这末族里会出现一个肖颜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