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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彻离开动物保护协会的救援车时,有人在他包袱里塞了一些吃的,一包苏打饼干,一瓶矿泉,那时好多人吹着口哨祝他好运,好运好像就真的找上了他似的,自此他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头顶的指示牌一路为他指引着方向,庚林市前方八公里!庚林市前方五公里!庚林市前方三公里!!
不知何时路边开始出现高大的楼房,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也越来越多,走着走着,喧嚣声一浪浪袭来,繁华的大都会在他的眼前一点点展开,庚林市简直繁华宽广得让他目瞪口呆。
夜色|降临,风尘仆仆的小狗崽走在热闹的商业街,好奇地抬头打望,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花了眼,巴士还有双层的,上面涂着花花绿绿特别好看的字母和图案,大城市的房子都好高好高,像到了巨人的国度……
卷毛狗站在一栋摩天大楼下,脖子仰啊仰地数着楼层,眼睛很快就花了,一甩脑袋,啊嘞,数到哪里了?
彩色的灯,超大的电视,巨大的广告牌,有太多好看的东西,比电视上的还要好看,他一注意上面就忘了注意脚下,差点一脚踩进下水道的格栅里。
再往前走,卷毛狗蓦地站定,惊愕地张大狗嘴――
好大十字路口啊!!
还没来得及细看,绿灯就亮了,狗崽子连忙加快速度,在行人密密麻麻的脚间穿梭。不快点跑不行啊!嗷呜嗷呜一口气闷头冲到了五十米外的对岸!
“这狗真有意思,跑那么快干嘛,时间还多的是嘛。”
“哈哈,乡下来的狗吧。还背着个包袱呢。”
阿彻看着橱窗里自己的倒影,他看起来很像外地狗吗?
眼下最重要的是找一只城里的狗打听任海哥,找到任海哥有个落脚点才好开始慢慢找小修,可是他走了这一路,别说一条狗,连一只麻雀都没看见。
举目所见全是人,阿彻蹲在路边想了想,要不找个有热水的地方变成人再考虑吧。
可是这地方怎么看也没有澡堂可以溜进去啊,而且在找到热水以前,他还得先找一套能穿的衣服。他出门时带了两套衣服,其中一件上衣给瓦格纳包扎伤口时撕烂了,就还剩两条裤子和一件衣服。狗崽子在路边咬开包袱,翻出那件像在泥巴里裹过的衣服,有点头疼。他看城里人都穿得干干净净体体面面,自己怎么说也不能穿得破破烂烂脏兮兮地在路上走啊。其实他倒是裸奔惯了,但是作为人,还是规规矩矩把衣服穿好才有礼貌。说起来,猫猫狗狗都是裸奔,人为什么要穿衣服呢?是因为没有毛吗?还是小叽叽长在前面不好意思?
城里倒是有很多服装店,但是一看价钱就不便宜,他临走时啥都有带,就是没带钱。狗崽子收拾好包袱又走了一段,他想到马路对面去,可是举目四望,这么宽这么长的路段,居然到处都没见斑马线,正有点不知该如何是好,忽然一愣。
咦,马路对面那个大叔刚刚不是走在这边的吗?怎么一忽儿就过去了?
狗崽子四下打望,才发现有好多人是从地下钻出来的,他这边也有一个地下入口,这才终于弄懂了,心里惊讶着“城里人真是古灵精怪”,跟随人群下进地下通道里。
地下通道里很暖和,不过纵横交错有点找不到方向,他走了一会儿,听见一阵别扭的琴声。
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男人坐在地上拉二胡,面前铺着一张大纸,上面写着些什么,偶尔有路人走过,会丢下一两块钱,拉二胡的男人就抬头说声谢谢。
阿彻看了一会儿,心中有了主意。
.
男人闭着眼睛似是陶醉在摧枯拉朽的二胡声下,但只要面前有人停下,就会有一道影子挡住灯光,他也就能知道有收入了。不过……这都大半个钟头了,怎么一直没动静啊。
男人有些疑惑地睁开眼,地下通道的人流量也没有少啊……
“汪汪!”
哪来的狗叫声?二胡男循声望去,一看差点没把下巴掉下来,啊喂……那是什么啊?!
一只金毛小狗趴在通道另一头,面前铺开的布上已经堆满了零钱,过路的人一扔钱,那狗还会摇着尾巴汪汪叫两声。
男人被那扔钱的频率吓住了,我了个去,你们扔的是钱还是厕纸啊,什么时候都特么这么大方了?!
男人左看右看,想看这是哪个土豪乞丐养的狗,可是来来回回都没发现可疑人士。再说这条地下通道是他的地盘,左邻右舍都知道,也不会来跟他抢饭碗啊。
男人按兵不动地观察了狗崽子一晚上。夜深了,地下通道里也没几个人了,狗东西就自个儿把包袱和钱收拾好,拱上包袱掉头走了。男人傻了眼,连忙收拾好东西跟上卷毛狗,却见卷毛狗最后一个人找了地下通道里一处不漏风的地方,蜷下就睡了。
男人又傻了眼。
更傻眼的是第二天那只狗又来了!
男人不动声色观察了卷毛狗两天,终于确定这狗没有主人,至少是主人长期不在身边。他不晓得这世道都是怎么了,狗特么变得比人还精了,但有一点他很清楚,人特么不能被狗欺负!
今天又收入颇丰,再两天就可以买衣服,可以买热水了。阿彻刚把装钱的包袱收拾好,包袱忽然被一扯。
二胡男人不知何时出现在面前,蛮横地扯着布包:“给我!”
“嗷呜!嗷呜!”小狗咬着布包死不放手。
“你一只狗拿钱来做什么?”
“嗷呜!嗷呜!”强盗!狗怎么就不能用钱了?!
二胡男没想到这狗东西怎么都不松口,他要抢包袱就得连狗也一起收了。
“信不信我把你宰来吃了?!”男人凶神恶煞地举起拳头。
狗崽子一下就松了嘴,二胡男拿起包袱转身就要走,哪晓得……
“啊!靠――”
小腿上被使劲咬了一口,男人痛得大叫一声扔下包袱,狗崽子跳起来咬住包袱拔腿就跑。
男人瘸着个腿气急败坏地追上去,一人一狗在无人的地下通道追来跑去,男人实在跑不动了,抬头瞧着站在地下通道入口的阶梯上瞪着他的狗东西,气急反笑了。怎么忽然还蛮佩服这只狗的,这狗要是没有主人,活着也确实不容易。
“行了行了,别跑了,”男人靠墙坐下,“咱们打个商量吧。你看你要了这么多钱也没法用,这城里的大商店都不准狗进去,再说谁会把东西卖给狗啊。”
小金毛似乎是想了想,在阶梯上蹲坐下来。
“对吧,我说得有道理吧,”男人一见有机会,继续道,“我看不如我们合作,咱俩合作钱肯定来得更快,到手的钱我们一起分,到时候你要买什么,我帮你去买,我也能带你去吃饭。你看怎么样?”
小金毛不太信任地瞅着他。
“我要钱,但是不偷钱,我说话还是靠谱的。”男人耸肩说,“我们可以合作一天试试。你的包袱你自己收着吧,我也不来抢了,刚刚算我不对,你要是考虑好了,明天来找我就行了。”
男人说完就走了,盖着大衣睡在通道里,回头想想也觉得挺好笑的,他居然对着一只狗说了那么大一通,好像觉得那狗听得懂似的,狗怎么听得懂人话呢。
隔天一大早,男人去买了碗馄饨回来,又傻了眼。
“……你真来了啊。”男人盯着趴在他位置上的小金毛,错愕地道。
小金毛抬头看他一眼,鼻子动了动,又趴了下去。
“嘿,要吃吗?”
男人举着馄饨,弯腰去摸小狗崽,狗崽子立场特别坚定地一扭身子躲开了。
“哟,你还挺骨气的嘛。”男人啼笑皆非。合作归合作,咱俩没交情,是这个意思吧。这哪里是狗啊,这怎么也得是只狗精啊。
男人故意大声地吃起馄饨,一面吸溜一面感慨:“每天早上一碗热馄饨,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
阿彻有点难受,他这几天每天只吃两块饼干,喝点水,馄饨真是太香了,像贺兰老师煮的一样……鼻子不自觉就嗅嗅嗅起来。
男人斜瞄他一眼:“要不,我给你吃一块,你让我摸一下?”
……
最后男人摸了两下狗脑袋。
阿彻吃着那两块馄饨,泪流满面地想,真是太不争气了!
不过一人一狗搭档的确天下无敌,男人还给狗编故事,拉一会儿二胡就讲一会儿狗狗的可怜身世。什么一出生狗妈妈就被打狗队的人打死了,他被好心地老大爷收养,老大爷得了重病没钱看病,这只狗就每天来讨钱BLABLA……
阿彻汪汪地抗议,我哪有那么凄惨,不要骗人!
男人有时讲到深处,还会掉几滴鳄鱼泪,一脸感慨地看着他。阿彻觉得丢脸死了。
第一天下来收获颇丰。
“咱们三七分。”男人说。
“汪汪!汪汪!”狗崽子反应激烈。
“哎哟,我开玩笑的啦。”男人讪笑道,“四六分。”
“汪汪!汪汪!”
“好吧好吧,四六分但是我包你每天两顿饭,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
就这样阿彻每天跟着男人混两顿饭吃,他打算存钱买件衣服再买双鞋,他还看到能接热水的地方,不过也要投了钱才能买。到时候他可以到垃圾站找个容器,趁半夜没人的时候去买水。垃圾站他都找好位置了。
男人晚上睡觉听见咕咚咕咚的声音,抬起眼皮一看,狗东西不晓得从哪里滚了一只油漆桶来,他摇摇头转身继续睡了,这狗你不能跟他较真。
阿彻趴睡在包袱上,男人其实人还不错,他已经不担心对方来抢他的包袱了,只是这样睡着能暖和点,他仰头望着比他个子还高的油漆桶,这个桶就是他的变身利器,他要在大清早的时候变成人,然后赶紧去最近的警察局问小修或者任海的地址。城里的告示牌上都写着,有困难找人民警察。
小修,我来了……
狗崽子把下巴搁在软软的包袱上,幸福地进入了梦乡。他做了个特别奇怪的梦,梦里自己竟然是人类,和小修住在同一屋檐下,同住的还有贺兰老师,凯大仙,和一个老喜欢照镜子又聒噪的家伙。变成人的他在清晨醒来,睁开眼看着近在眼前的成年后的小修的睡脸。
虽然是长大版的小修,但是有漂亮的天然眼线和那枚精致的泪痣,他一眼就知道那就是小修。
不过梦里小修似乎是男生啊,光着身子,胸口平平的,在梦里他也没好意思往下面看,不过这也不打紧啦,反正是梦,总会有点不科学的地方。再不科学,这也是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