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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本来一直压在两千五百万两年,寸步不让,但最近,眼看曹俊热度越来越高,粉丝也是越来越多。
担心后面同类品牌拿下曹俊,或者曹俊后面流量更夸张,要价更高,于是狠了狠心,就直接答应了曹俊。
而在这不得不提的是,鹿哈现在也是这两个品牌的代言人。
当然,这并不是代表曹俊抢了他的代言。
《华娱:塌房后,我靠才华翻盘》第一百二十四章 五大奢饰品牌代言人、买B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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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与本书无关。
第十三章:诸神与遗产
浩浩荡荡的三支驼队,驮着数不尽的祭品、贡品,分别停驻在“汐云城”西郊的“圣神庙”、“汐云城”北四十里外的“冥神庙”,以及“汐云城”以南七十余里的“万神庙”。
这个世界的宗教,分成三个谱系。
冥教信仰“冥神”,认为生命是永无止境的轮回。侍奉者称为“修士”。
圣教信仰“圣神”,认为人间是天域与暗域的夹缝。侍奉者称为“僧侣”
道宗信仰“众神”,认为万物有灵。侍奉者称为“散人。”
信仰而不侍奉的,称为“供奉者。”
世间多数人,并无专一信仰。人们希望死后能入“天域”。万一入不得,最好来生投于富贵之家。不过后死、来生,那都是太过遥远之事,人们更希望此生受到山神、河山、谷神、财神的保佑。“灾害纪元”以降,道宗推陈出新、顺天应人,修筑起大大小小无数“武神庙”,保佑供奉者早日练出真气。
“冥神”没有真容,信奉者需膜拜虚空。
“圣神”有特定的容貌,仅高品阶的僧侣才可雕刻临摹,不容凡俗亵渎。
“道宗”最是缤纷,众神各司其职。小庙多只供一神,大庙则诸神林立,入庙一次,可集齐全套庇佑。
骆驼在天河以南原属罕见之物。三支载满贡品的驼队,淤积在三处神庙近旁,实在像极了北地土财主的作风。南人笑讽之余,亦有良善者暗生恻隐,心道这老板想必是遇到了极大的难事。
人人都知,南边的“神庙”比北边的灵,北人自己也是这般想法。是以多有北地商贾乃至城主、掌门,不远万里到南地求神问道,南人于这等事情早已见怪不怪,只觉驼队有趣。
各神庙收了贡品,发现数量虽巨,却均不是什么值钱之物。住持也不觉失望,心想真正的供奉,自然是等正主到了之后,亲手交予自己的。问驼商领队,是哪位老板要来,竟答不出。神秘如斯,只让住持更添期许。万没料想,正主到后直接将驼队领走了,庙门入也未入,只扔下满地狼藉。
“汐云城”郊的圣神庙更是热闹,跟驼队一起被领走的,还有一日内忽然聚集庙外的近千名民夫、商旅、书生、匠人……
木青儿、叶玄、残影、鬼蛾、寒星、孤雁加上陆烬、陆醒父子,一行八人于驼队出发两多月后,才快马赶往汐云城。木叶家族倾巢而出,城内竟没留一人坐镇。
“少主,这样真的没事吗?”鬼蛾与叶玄并骑,侧头问道。城外天高地阔,雨后泥土的香气沁人心脾,再加上叶玄两个多月来的谄媚劝抚,她心中的恶气已基本消了。
“我也不放心,要不你回去?”叶玄笑道。
鬼蛾翻起一对硕大的凤眼,白了下叶玄:“我才不回呢。”
“安心吧,只要咱们别死在南边,枯荣城没人敢要。”叶玄安慰着鬼蛾,也宽着自己的心。
“我是怕城中混乱,宫里丢东西。”六人之中,就属鬼蛾最是奢靡,院中私藏的奇珍异宝不计其数。叶玄心知,单凭她薪俸是断不可能如此的,只要大节无亏,他也不愿计较。
家族之中,叶玄对“鬼蛾”的娇纵犹胜“残影”,与木青儿谈及此事时,只说“各人有各人的喜好,只不过小蛾所好,恰好比较费银子而已。喜欢珠玉玛瑙的,总比喜欢‘做任务’的让人省心。”
“丢东西,也是丢你的东西。别人有什么可丢啦?”叶玄忍不住讥讽道。这话是玩笑,也非全是玩笑。夜宫的财产,四成放在通汇钱庄,四成放在另外三个钱庄,还有二成,换成银币堆在夜宫的金库之中。
他故意不要金砖,更不要乌金块,只要银币,堆在库中远看如湖海一般。因此他的财产,不怕有高绝的潜行者趁着夜宫空虚来取。若不是怕扰乱兑价,他甚至想换成铜板。
鬼蛾听得此言,心头微感羞惭,便没好意思还口。那些事,到底算不算贪赃,她自己心中也没个准数。
“你说,这枯荣城是算他们两个人的,还是算咱六个人的呀?”鬼蛾私底下曾与残影念叨过。
“不知道啊,要不你造反吧。一分家就知你有多少了。”这是残影出的好主意。
八人纵马疾行,也算不得星夜兼程,终于赶在“谷节”当日与驼队、兵团汇合。
在“众神庙”门口领走最后一批驼队后,陆烬与三支驼队的领队结了尾银。两千多只骟驼留了下来,驼商尽数欢喜地走了。他们从未接过如此好的生意,不用穿行危地,也不押送贵重,半分凶险也无,银子却给的一点不少,最后还用比市价高出三成的价钱,将骆驼也买了。
众人继续南行,隔日抵达“吟雀城”城郊的“隆昌兵坊”。隆昌兵坊于一个多月前,接了一桩大生意。轻甲一千两百副,长刀一千两百柄,硬弓两千副,羽箭二十万,良战马一千两百匹,毛色不论。
这桩生意来自北边的“莫问塔”,背后买主不明。莫问塔的生意,买主当然是隐的,但兵坊不明白的是,这生意凭什么落到自己头上。来人也不解释,只扔下五成“订银”。仅这五成订银,已能保本不蚀,兵坊自没理由拒绝。
不知买主是谁也无甚紧要,通汇钱庄编号“丁丑仨陆伍伍柒玖捌”的银票,既是尾银,也是取货的凭证。兵坊更没想到的是,买主验货之后,近千名扮相各异,骑在骆驼上的家伙,竟当场将自己武装起来。
这几番怪异举动,终于引起左近诸城的警觉。南地水草丰美,驼、马俯头即食,鞍袋中所备干粮也尚丰足。队伍一路南行,不靠近任何城邑,不招惹任何势力。几日下来,没有人主动前来交涉,但队伍后方坠着的眼睛越来越多。
到此地步,已全无隐匿的可能和必要。大队驼、马披星戴月,直奔宝藏所在的幽谷而去。按照陆烬所指方向,愈行人迹愈少,终于踏入一片杂草丛生的荒谷。“让他们当心蛇。”陆烬提醒道。
山谷幽深,崎岖难行,叶玄有些担心骆驼驮上重物还能不能走得出。陆烬说能,此刻也只能信他。
木青儿骑在马上,听得丛中响动,探身用手中“玄竹”挑出一条拇指粗的青蛇,怔怔望着,似在想什么心事。“暗水”换了钢鞘,紧紧负在背上,她尚不能使这软剑,远远不能。若遇强敌,还需用“墨节”应付。
叶玄拿到那柄柳叶刀后,只忙中偷闲浅浅练了两月。这次出城,“腥芒”竟不带了。木青儿对此颇为不解,叶玄却说:“若都带着,临敌时我会犹豫。无论拔出哪一柄,我都会边打边想,是否用另一柄会更好。那样死得更快。”
出城当日,他命残影将“腥芒”交给云洛保管。是寄存,也是撩拨。若说夜宫之中有什么怕丢的东西,也就是这“腥芒”了。
在谷中行了许久,陆烬示意众人停步下马,自己似也找了一会儿才指向山腰处一个低矮洞窟。叶玄当即命人入洞中察探,半晌后两个兵士拿了四块金砖出来。瞧神情,似是受了极大的震骇。
“把他衣服扒了!”鬼蛾指着一名拿金砖的兵士厉声喝道。众兵悚然,却没有人动。自枯荣城出发的,共计一千零七十九人,汐云城郊实到九百九十三人,俱为“野战兵团”部从,这里没有鬼蛾的兵。
“照办。”孤雁下令,语调阴冷。
那兵士已吓得瘫软在地,连求饶也忘了。轻甲并不好脱,两个兵士花了许久才将他赤条条剥光,其实只一块小金砖藏在靴中,衣甲是白扒了。那被扒光的兵士跪伏在地,浑身打颤。孤雁厉狠的目光,扫向一同进洞的另一名兵士,那人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团长大人,小的没拿!”
“你瞧见他拿了么?”孤雁沉声问道。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身上仍有衣服的兵士不住磕头,身旁赤裸的那个也复了神智,跟着喊道“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跪直身子,抬头看我。”孤雁威严地下令。
两名兵士闻言,缓缓正身仰头,先是穿着衣服那人眼中渐露坚毅之色,赤身那人片晌后也不再颤抖。
“不要闭眼。”话中已全无厉煞,竟似带着长姐般的温柔。语罢,长刀“鸿湖”苍然脱鞘,直如湖光映日,一闪间两枚头颅同时落地。长刀饮血后,只凌空停驻一刹,旋即回刀搭于左臂臂窝,夹刀拭血,纳刀归鞘。
“请少主责罚。”孤雁回身,单膝跪地。
“回去再说,先办正事。”叶玄面无表情应道。
“是。”孤雁漠然起身,回头望着地上两颗头颅说道:“睁眼的,以战死论。”
叶玄对这明目张胆的徇私不由暗赞。孤雁是个良帅,却已没有自己的目的。
“取。”简单一个命令,将事情扔给了孤雁。叶玄朝陆烬淡淡一笑,握着他的柳叶刀,在谷中百无聊赖般地信步游荡。
“叶兄。”叶玄回头,只见陆烬拂袖抱拳,深深一揖,神色郑重以极。
“陆兄,不必如此。”此情此景,还礼不妥,叶玄赶忙上前相扶。
陆烬是真心相敬。此刻他已无用,木叶家仍不动他,这是要守诺了。日前他已交待陆醒,“若木叶家的翻脸,你便掷刀于地,慨然赴死,休做自取其辱之事。”于武士而言,战死乃是荣耀;而在罗摩眼中,战死亦是屈辱。
“小影,找死啊。”残影随着进进出出,呼哧带喘的人流混到洞口旁边时,叶玄的声音自远处一个小丘上追到。
残影忍不住好奇,非要偷进洞中瞧瞧,然而叶玄早已严令不得入洞。并非针对此事、此地,任何一处山洞、墓穴、地宫、沙漠、戈壁、冻土……凡是能够削弱、消解武人之力的地方,家族成员皆不准入。宝藏也不行,宝藏,尤其不行!在残影看来,这规矩简直荒唐至极,愚蠢至极,怯懦至极。怎奈木青儿盲信叶玄,怎奈木青儿手中有鞭。
尾随入谷的“眼睛”们,终于慢慢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一些瞪目欲裂,一些掉头便跑。跑掉的,也无人追赶。“这事藏不住,莫乱杀人。”叶玄事先已有交待。
千人轮番休息,从正午搬到午夜,从午夜搬到正午,终于将洞中金砖尽数放入骆驼鞍袋之中。一驼能载四千两,竟装满了一千两百六十驼。五百多万两,比陆烬估算的还要多。
“挖。”叶玄又对孤雁下了一个简洁的命令。见到宝藏后,先做什么,再做什么,事先早已安排,此时无需多言。一些骆驼的鞍袋中,藏着短小的铁铲、锤凿,此时方用。
“地底、壁内,没东西。”傍晚时分,孤雁回报。
孤雁的语气,让叶玄感觉有些屈辱,那是一种大姐姐迫不得已陪着小男孩玩泥巴、过家家的语气。取宝之事,丝毫不能令她兴奋。叶玄也不知道,究竟什么才能让她兴奋,还有没有什么,能让她兴奋。
报了夫仇之后,叶玄再没自她眼中看到过光芒。似乎只有“雀牌”能给她一丝快乐,只有木青儿和残影能让她有些在意。而她对叶玄的忠诚,则完全是一种“信用”。
“就地休整,明晨出发。”叶玄自己的热情也被浇熄了不少。
(注:孤雁的长刀,外形介于地球人所用的“苗刀”与“太刀”之间。)
流亡日记-节选(17)
今天遇到了一只巨大的……我不知道那算不算鱼。这家伙从我们船下游过,游了好久才过去。
一开始我以为是幻觉,怎么可能有这么巨大的鱼。可是它游过去很远之后,从水下冒出来了,就像海中突然升起了一座岛,那肯定只是它身子的一部分。如果只是这样,我还可以骗自己说是幻觉,可当它潜回水下的瞬间,一道巨浪向我们扑了过来,比那次暴风雨的浪头还要大,船儿险些翻了。天那,要是它早一点浮出水面,我们就完了!如果我是骗吃骗喝的吟游诗人,绝对不敢给人讲这个故事,实在太可笑了,连贵族家的蠢小孩都不会为这故事付钱的。
这东西究竟是什么,是书上说的“龙”吗?不对,书上说龙一只爪子就能抓起沃夫冈伽最大的斑牙象,如果是这样,那龙跟这家伙相比,简直就是没长毛的小雏鸟。
该叫它什么好呢,除了龙,我暂时也想不出更霸道的名字,就叫“沧龙”吧。以后可千万别再遇到了。
流亡日记-节选(18)
咸肉和干饼果然开始变质,诅咒厄古斯!淡水可以通过下雨来补充,可食物……再这样下去,只能冒死吃不认识的鱼了。
我问安涅瑟愿不愿意当我的储备粮,她立刻答应了。这贱种真是没情趣,不知道犹豫一下再答应才会比较感人吗?
流亡日记-节选(19)
咸肉和干饼彻底报废,今天中午第一次吃了鱼。残月不怎么明亮,直到目前我们都还没死。
鱼不是乱吃的,就算赌博也要有谋略。我们不吃颜色鲜艳的鱼,鲜艳的东西容易有毒,这是沃夫冈伽的经验。另外,尽可能多地捕鱼,然后挑其中一种来吃。下肚的品种越丰富,越容易遇到毒鱼,这是显而易见的。还有,第一次吃的时候,先切下小小一块,比小拇指的指甲还小,用烛火烤焦,吃下去,然后等待。如果一天之后仍没有不好的反应,第二天就可以多吃一点。
接下来就看运气吧。我现在倒真希望有个神祇可以供我祈祷,但我宁可葬身无尽海,也绝不祈求厄古斯!
唯一的好消息是,最近天气没那么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