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还是有分寸的,找宋念倒也不是为了别的,就是想让孙子跟着宋念,帮着跑个腿、做些事,好歹有个出路。
要说这也很正常,大家族之中如果有一个出息了,为了自身的安全,也为了提携族人,往往会挑几个不错的后辈跟在身边打打下手。
可是宋念和家族的关系平平,就怕一旦松了口,一群老头倚老卖老地往他身边塞人。所以他就一直没松这个口,只紧着墨竹和李伯可劲儿地用。
而且他当时在黎阳县,自己的老家,也没有太多需要跑腿的事,即使有,多数也是亲戚家,就凑乎过去了。
可如今去了府城,来往的人家多了也杂了,总是让家中的下人出面,有时候倒像是不尊重对方一样,的确也需要一个能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他的人。
必须说,这老爷子的确是抓住了一个好时机,再晚一些宋念说不得就从田家要人了,那么多表兄弟,不用白不用的。
可如今族中的长辈寻乐过来,他再说要找田家人,那就不合适了。
宋念问道:
“二伯,你也知道,宋勤这要是跟了我去了府城,很难回来探亲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跟在我身边,到底还是得做一些跑腿的活计,而且我们在府城租的宅子可不比黎阳县的大,他住的地方可能也不太好,您忍心吗?
老爷子叹了口气,拍了拍孙子的背,说道:
“我家的情况你也知道,这孩子的娘去得早,我那儿子娶了新妇,又生了孩子,心自然就偏了。我如今还在,能护着他。但也护不了多久了。还不如豁出我这张老脸,给他求个前程。别的也不求,让他有口饭吃,能攒下些钱来娶个媳妇,安安稳稳的,也就够了。”
宋念也了解他们家的情况,的确和堂伯说的一样,对这个孩子呢,他也是从小看着长大的,品性不错,再加上在家里过得不算好,也很会看人眼色。
反正都要找人,用自家人当然是更好的,亲祖父不觉得委屈,孩子自己也愿意,宋念就答应了下来。
第二日,这个堂伯就把孙子的行李和孙子一起带了过来,像是生怕宋念反悔似的。
结果被隔壁的王家二儿子王鑫看到了,人家难免多问了两句,得知宋念要带着堂侄子回府城,也动了念头。
王鑫今年十七岁了,已经成婚,难免开始考虑养家糊口的问题。
他爹的职位,他是分不到的,那是他大哥的。
家业呢,虽然说他们家不缺吃穿,可真等分家业的时候,他孩子怕是都不小了,远水解不了近渴,而且次子能分到的有限。
王鑫是个很有成算的人,知道从父母这里得不到什么,就想自己找出路。跟着一个举人打下手,对他来说是不错的选择。
于是他王鑫就回家和父母说了。
做父母的肯定是希望孩子能过得好,这个儿子不长不幼的,的确会被他们忽视,如今孩子好不容易有个想要的,他们自然是想尽力一试的。
等宋念带着宋勤就着腌菜吃豆腐脑油条的时候,隔壁王捕头就来了,上来就问:
“宋举人,你身边还缺跑腿的不?我有一个二儿子,会些拳脚功夫,长得高大,还识得几个字。如果你需要的话,我这个儿子就归你了。”
这可真是……
宋念一口豆腐脑差点没呛到嗓子眼,然后他就有些犹豫了,家里的确是缺人手,尤其是男人,可不知根知底的他又不敢要,毕竟家里老人孩子多。
不过王鑫嘛,说来也是他看着长大的,王家有正经营生,孩子也不会铤而走险做坏事,要这么说来,这个人选的确可以。
宋念刚表态同意,让王捕头回去通知儿子,那边王鑫已经在家收拾好了行李,背着包袱就过来了。
宋念简直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俩孩子一个稳重一个活泼,一个谨慎一个有冲劲,倒是对不错的搭档。
他最后问了句:
“你们有没有需要回家拿的东西?要不要和家里人再说说话?”
宋勤和王鑫双双摇头,宋勤只有一个爷爷需要记挂,不过昨天晚上该说的都说了,王鑫倒是有媳妇,可他媳妇一听要去府城干活,恨不得催着他速速动身,省得这机会被别人抢了。
大概是因为想知道的事情都知道了,又得了两个不错的帮手,宋念觉得回去的旅途很顺利,第二日中午,就赶回了府城。
宋筠和这个叫做宋勤的堂哥不太熟悉,主要是逢年过节族中有活动的时候,宋勤他爹一向是带二儿子出面的。
不过,她对王鑫还是有印象的,毕竟她那个去世的小伙伴柱子就是王鑫一母同胞的亲弟弟。
故人重逢,就不必说这么扫兴的话题了。
沈氏对家里多养两个人没什么意见,主要是这次宋念带着墨竹这么一走,家里就只有李伯一个男人在了,家中全是妇孺,她还觉得有些不安全呢。
如今多了两个年轻力壮的大小伙子,还都是沾亲带故值得信任的,沈氏的安全感瞬间增强了。
唯一比较让人发愁的,就是这俩人安排住在哪儿呢?
让他们和下人一起住吧,有些折辱了,但如今的确是没什么空屋子。
最后盘算来盘算去。还是决定委屈一下宋策和宋箴兄弟俩,把他们的书房里的东西搬到宋念的书房里,空出一间屋子住人。
宋筠简直要忍不住幸灾乐祸了,在当爹的眼皮子底下学习,这可比后世什么借着送牛奶送水果的功夫去偷偷看情况可怕多了。
只可惜,除了宋策兄弟俩有些介意,宋筠有些幸灾乐祸,别人都很满意这个安排,立刻就要执行。
没一会儿。宋策兄弟俩就一人抱着个小箱子来找宋筠了,里面都是些家里长辈不太许他们看的杂书、宋箴的箱子里还有几封信。
宋筠不解:
“这些放你们卧房不就好了?又不占地方。还有,二哥,你这信是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