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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一语惊人,本来我还被女尸的眼睛以及身上各种装饰物吸引目光,但是胖子这么一个大呼小叫,不但让我警惕了起来,而且在我仔细一看,便明白胖子为什么说那样的话,因为这女尸我也见过,还非常的熟悉。
之所以见过又熟悉,那是因为刚刚和她分开不久,而且那样的情况下,让我这一辈子都会记忆犹新,因为这女尸就是壁画中所画的那个娘娘。
因为女尸的死相和见过的那个美女娘娘完全是云泥之别,所以我才一时间没有认出她来,胖子就是对于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几乎能做到过目不忘,要不然死相这么凄惨,加上衣着完全不同,打死我们也发现不了这个细节。
我忍不住地看向古月下去的那个深坑中,因为她之前说过壁画是把尸体碾碎了之后融入画中,可是为什么又会出现在这里,并且死相这么凄惨,两腮还鼓鼓囊囊的,看样子是一条白绫吊死的居多,这也是为什么双眼那般模样。
胖子犹豫了一会儿,说:“管她是谁,反正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胖爷对尸体没有什么兴趣,倒是她身上这些冥器嘛……”说着,他伸出手把那串珠子捏在了手里,两只小眼睛已经熠熠生辉起来。
“那个,芍药啊,过来帮帮胖爷忙,你不是说想要一件陪葬品嘛,这里边可就有你一件呢!”胖子的话音刚落,芍药屁颠屁颠地小碎步跑了过去,将女尸的头部微微抬起,而胖子则是一下子把那些珠子挂在了他自己的脖子上。
接着,胖子就开始把手镯和戒指逐一摸到了手中,随手就丢给芍药一个戒指说:“这是你的劳务费,胖爷吃肉总有你一口汤喝。”
芍药虽然频频点头,但是脸上有疑惑之色,我顺着他的目光去看,发现他正有疑惑的眼神看着女尸,就问他:“怎么了?”
芍药挠着头说:“小哥,这尸体好像他娘的不对劲啊!”
我一愣,再度打量尸体,却没有看出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问他:“哪里不对劲?”
“这尸体如果没有腐烂,很可能有起尸的迹象,那也就说女尸会非常的僵硬,但肯定不会手感这么重,我估计怎么也有一百五六十斤的样子,你说奇怪不奇怪?”芍药问我。
我上去抬了一下尸体,正如芍药说的那样,女尸确实非常的重,同等身材的活人也没有这么重,而且尸体即便做了再好的防腐处理,那身体里边的各种器官也会枯竭,最多也就是和同等身材的活人一样重,但也不可能这么重。
霍羽走向前在女尸腹部摁了几下,说:“尸体肚子里边有东西,可能是弩箭之类。”
“嗯?为什么这样设计?”胖子诧异地问道,不过他很快就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一脸高兴地说道:“胖爷知道了,肯定是尸体的嘴里还屁股里边都塞着防腐的宝石,为了防盗才会这样设计,对不对?”
我们都看白痴似的看着他,因为这还用说,眼前的情况那是很多古墓中都会有的,我们有时候也会从尸体的口中拿出东西,只不过我们所盗的都是大墓,里边有的珍贵冥器太多,所以尸体嘴里的东西基本都是忽略不计的。
胖子骂了一声娘,然后就一只手再度小心翼翼地抬起了女尸的头,再用另一只手去捏女尸的香腮,然后就说:“他娘的,都往哪里照呢?往尸体的嘴里照照,胖爷看看有什么。”
张景灵走上前,用中指定在女尸的喉咙,然后缓缓地向上移动,不一会儿就出现了一个三角形的玉石质地的东西,那正是栓在女尸的舌头上的。
霍羽提醒道:“小心一点儿,这东西连接着两条银丝线,其中一条是用来固定这个东西不会掉入肚子里,另一条估计就是连接着腹部机关的机括,很可能一断,锋利的箭矢就会从尸体爆射而出。”
胖子不耐烦地说:“行了,胖爷都知道,这不过是倒斗的基础东西,你还以为我们都是新手呢?”
霍羽说:“我也就是提醒你,你这家伙那么莽撞,怕你忽略了。”
胖子转头问我:“小哥,现在怎么办?”
我说:“把两根银丝线拴在一起,再把东西拿出来,千万别弄断了。”
“在尸体嘴里栓两根银丝线,还他娘的不能弄断了,这么细的活胖爷干不了,谁能胜任谁来,这东西胖爷也不怎么感兴趣。”胖子撇着嘴,一脸嫌弃地说。
“我来吧!”张玲儿主动请缨,我们也没有说什么,毕竟只是一颗防腐的宝石,比起我们倒的任何一个斗来说,这都是毛毛雨,所以也没有什么好争抢的。
女人做细活自然要强于我们这些大老爷们很多,看着张玲儿的芊芊手指在女尸的口中微而轻地动作,我们即便对她非常有信心,但还是从下意识中选择退到了安全的位置。
不一会儿,张玲儿把两条银丝线系好之后,她从腰间拔出匕首,轻轻地一下下割着拴住玉石的那一条,很快那颗玉石就到了她的手中。
“胖爷看看。”胖子一把抢过那块玉石,用手电照着看了起来,然后又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说:“我靠,不愧是从女人嘴里拿出来的东西,这么多年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
“我看一下。”我伸出手,胖子就把玉石交在了我的手中,我也用手电照了照,发现这是一颗天然的碧玺,相传谁能够找到彩虹的落脚点,就能够得到永恒的幸福和财富,而碧玺也就是存在于彩虹之点中。
彩虹虽然经常出现,但是很少有人恰巧在它的起始点,在一千五百年一直葡萄牙的探险队最先在巴西发现了一颗这种宝石,发现居然闪烁着七彩的霓光,像是彩虹从天上射向地心,沐浴在彩虹下的平凡石头,从中洗练获得了各种颜色。
现如今,碧玺和红宝石、蓝宝石、海蓝宝石、坦桑石以及祖母绿等具有天然色彩的的宝石归纳为彩色宝石之中,深受收藏家的喜爱,更具有巨大的市场价值,而且还是有价无市的那种。
胖子听我说了这些,就看了看他摸到的陪葬品,又看了看这颗碧玺宝石,说:“小哥,感情你说了这么一顿,就是想说这颗宝石,要比胖爷摸到的这些冥器还值钱,对不对?”
我苦笑道:“以前确实是这样,但现在你得到的那串珠子,每一颗的做工精细,还是玛瑙石的,其中最大的一颗是孔雀绿,也是相当值钱的。”
胖子拿出那串珠子说:“这不就是一串清朝帝王女人都会戴的佛珠嘛,怎么还有什么孔雀绿,不都是玛瑙石……”顿了顿,因为他看到最大的那颗绿色的孔雀绿,说:“我靠,还真的有一颗孔雀绿啊!”
我说:“孔雀绿的市场价值不用我多说了,它具有抗氧化、消毒再生、去腐生新、天然无害,甚至还能美容养颜呢!”
其他人都盯着胖子的孔雀绿去看,胖子连忙藏起来,说:“这是胖爷的,谁都别想打它的注意。”
我继续说:“科学家在孔雀绿中提取出一种天然活性物,发现可以提高人细胞的再生率和免疫力,不但对你的肌肤没有任何的伤害,还有能运用护肤品中,只不过价格特别的昂贵,大部分人是使用不起的,只有一些来钱特别快的人,才能如同割肉一般的使用少量。”
胖子说:“你就吹吧你,放心胖爷又不抢那颗宝石,但是对于你小子这种胳膊肘往外拐的行为,胖爷表示强烈的谴责。”
“谴责有个屁用,小爷说的都是真的。”我白了胖子一眼,因为这些懂行的人都知道,他只是知道孔雀绿值钱,但是为什么值钱他哪里管这些,我也懒得再跟他说。
张玲儿拿着那颗碧玺,问我:“小哥,既然你把孔雀绿说的头头是道,那说说这颗碧玺宝石用什么妙用?又为什么价格不菲呢?”
从张玲儿的眼神中,我发现了戏谑的神色,看来她肯定是知道这颗碧玺宝石为什么珍贵,只是换个方式在考我,如果我答不上来,不用她说什么,胖子就会被她当枪使,直接嘲笑的我连头都抬不起来。
不过,既然我能够从这一块看似普通的玉石,知道它真正的来历,那自然就知道个七八分,虽然不是特别详细,但是说出来肯定能应付下去。
我说:“碧玺之所以珍贵,那是因为它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大体分为红、绿、蓝、黑碧玺,还有这种少见的七彩碧玺。在清朝的古典中有记载,一品和二品大员的的顶戴花翎其中就有碧玺,慈禧也也是十足的碧玺迷,她的陪葬品中的西瓜碧玺枕头,在当时价值七十五万两白银。”
胖子瞥了我一眼,说:“吹,你接着吹。”
我冷哼,道:“有兴趣的回去查查,在北京博物馆里边的数百件奇珍异宝中,就有一枚硕大的桃色碧玺带扣称之为清代碧玺中的极品,已经是国宝级别的东西,那颗碧玺长5.5厘米,最宽处是5.2厘米,而这颗碧玺和那颗在伯仲之间,你们自己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