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江宫平胡思乱想之际,坐在他旁边的民庭庭长刘勇拍了拍他的肩膀,递过一支烟来,笑道:
“小江,在想什么呢?”
刘勇是一个四十多岁,个子不高,微微发胖的中年男人,不过为人在襟溪法院来说很是仗义,又因为他肤色偏黑,和《水浒传》里的宋江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身材矮、肤色黑,为人仗义不说,关键是宋江这个押司的职位,在宋代也属于政法干警之列,于是就有好事者给刘勇起了个“老宋江”的外号。
江宫平以前也多次蒙刘勇照顾过,和他关系也是不错,于是接过刘勇递来的烟,点上后笑着回应道:
“就是在想怎么会有这么丢人的事情出现在我们这里,还是我当庭长以后,第一次正儿八经出席全院领导会议的时候。”
刘勇呵呵地笑了一下,然后露出一副有些晦气的面容,叹了口气,然后附耳低声说道:“这事你不清楚,其实和我还有你那魏老师有关系呢。”
“啊?我怎么没听过!”江宫平吓了一跳。
要知道华夏的法官办案,不光是把案子判了就结束了,如果当事人对此不满意,在法律规定的上诉、申诉程序之外搞出什么比如上访啦、堵门上街闹事啦,甚至干一些冲动违法的事情了,那么办案的法官可是要被牵连的,为此扛上不小的责任,哪怕你这个案子办的没有差错,完全是依法判决的,也会给你追究责任。
罚款、检讨、记过都是常有的事情,或者让你去负责安抚当事人,什么时候搞定了才算结束,甚至会因此对办案法官降级、撤职、调离法官岗位,最严厉的就是丢官去职。
如今听到这个引起别人在法院开灵堂这么恶劣事情的案子,居然和刘勇以及自己的入门恩师魏军有关系,江宫平顿时就有些着急了,急忙问询起来。
刘勇一脸晦气的叹口气,给江宫平讲述起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来。
原来在前两年,襟溪县开了一个名为“荣鑫”的石料加工厂,利用襟溪县背靠秦岭,优质山石众多的优势,搞起了石料加工。
这个厂子的生意相当红火,老板赚了不少钱,因此不断扩大规模,招聘了不少当地的农民进厂打工。这本来是一件有益本地经济发展的好事,谁知道却最终出了大问题。
问题的根源,就是这个场子的老板杨超只管生产和赚钱,没有注意过工人的劳动保护,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过。
要知道,石料加工行业,往往是碎石飞溅、粉尘飞扬的环境,按理来说从业工人都必须佩戴防护面具,最起码也要戴口罩,以避免吸入过多的粉尘,引发各种职业病。
杨超仅仅是工人们发放口罩,却没有强制要求佩戴使用,效果更好的防尘面罩仅有几个放在厂办公室里装门面应付检查,也没有对工人进行过此类培训。
而工人为了多干活多挣钱,也不愿意戴着口罩或者面具,毕竟那样呼吸不畅,让人难受,不利于干活,也就不利于赚钱。
结果厂子开了一段时间以后,工厂的几个干的时间长的工人,就出现了种种的不良反应,身体开始迅速的衰弱下来,于是感觉不对的工人们去医院里一检查,发现居然是最可怕的职业病——矽肺病!
矽肺病又称硅肺病,是尘肺病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类型,是由于长期吸入大量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粉尘所引起,以肺部广泛的结节性纤维化为主的疾病。它可以引起肺癌和肺结核,就算运气好没有引发并发症,患者也会因为肺部的逐渐纤维化,丧失呼吸功能,最轻的也是折损阳寿,终生丧失劳动力。
这一下子可就轰动了,集体得尘肺病可算得上是大规模生产安全事故,一下子这些患病的工人们就把工厂告上了法院。
这个案子其实并不难审,一审就是刘勇审理的,判决杨超的石材厂对那些工人进行工伤赔偿,其中唯一一个二期矽肺病患者,也就是今天躺在棺材里的那个叫做陆任佳的,认定为三级伤残,按照最高工资额为标准,判决赔偿他各种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20万元,以及20个月的工资合计15万元作为伤残补偿金,并且每月从企业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其最高工资额的80作为伤残津贴。
这本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原告也就是陆任佳认为自己一辈子都要卧床不起了,就赔这么点,肯定不愿意,因此提出上诉,到银江市中院上诉要求杨超一次性赔偿自己50万元,并且每月还要负责支付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五千元。
这明显是狮子大张口的要求,中院理应驳回的,然而在二审的时候陆家人在中院门口打了横幅喊冤,这一下中院的二审法官压力山大,于是直接甩锅,虽然没有改判,却随便找个理由就给发回重审了。
刘勇气得吐血,因为一旦案子被重审,自己作为责任人就要受到处分,给他来了个通报,还扣了两千多块钱,然后案子就送到了审监庭魏军那里。
审监庭人少,魏军又是庭长又是法官,当时江宫平正好有别的案子在身,就没找他,而是找了两个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了这个案子。
魏军给双方做了工作,把医疗费和误工费等损失赔偿金额提高到了25万,然后保险金赔偿标准提升一级,按照二级标准支付22个月的最高工资17万元,每月再按照最高工资85的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然而陆家人还觉得不满足,又上诉,上诉的时候故伎重演,请了记者在中院门口站着,于是中院再次甩锅回来。
这漫长的诉讼过程不但消耗了陆任佳的精力,同时也让被告人杨超苦不堪言,他见陆家人还要上诉,干脆就撒手不管了,等判决最终生效以后再支付赔偿金好了。
按照华夏的法律规定,私企出现矽肺病的,企业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等一次性费用,伤残补助和伤残津贴是由国家工会从企业的工伤保险中支付的。
杨超虽然没有给钱,但是工会考虑到陆任佳的状况,还是先行按照一审的标准,给了陆任佳20个月的工资作为伤残补偿,每月按照80的标准支付伤残津贴,还承诺了,最终判决生效以后,多了不退,少了还要给陆家人补上。
这是很照顾人了,就算没有杨超赔的那几十万,目前给的伤残补助和津贴,也足够陆任佳长期治疗的了,并且可以保证他和家人的生活。
然而谁都没想到,人性是那么的复杂。陆家人觉得,陆任佳反正已经是个废人了,只要活着就有钱,治不治好无所谓,于是拿着陆任佳的伤残赔偿金,在老家盖起了房子,每个月仅仅给陆任佳进行基本的维持治疗。
二期矽肺病如果不积极治疗,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没多久,陆任佳的二期矽肺病,就发展到了三期,也就是晚期。
按理来说,陆任佳的三期矽肺病是因为其自己不主动治疗导致的,和杨超无关。
但是在已经尝到人血馒头滋味的陆家人眼中哪里管你那么多,又在诉讼中追加了几十万的索赔,据说是要给陆任佳的儿子盖房。
于是官司久拖不决,而每个月只被家人花了几百块进行基础治疗的陆任佳,终于没有经受住病魔的折磨,就这么一命呜呼了。
他这一死不要紧,每个月四五千的伤残津贴一下子就没了,陆家人不满了,人没了,我家房子还没盖好呢,就是你法院没有及早办案惹的祸,害死了我家陆任佳!
于是,襟溪法院门前就出现了灵堂。(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