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秉承热爱的心
舞台上,懒鬼乐队结束了几首歌的表演,沈琪儿拨弄了晃乱的头发,拿着麦克风激动地说道:“非常谢谢大家,谢谢你们喜欢我们的音乐,今天是圣诞夜,在这里我祝大家圣诞夜快乐,接下来带来这首歌是我们懒鬼乐队的原创,还没有正式录音发表,过段时间大家可以在网易云音乐搜索《山漠》。”
现场一阵欢呼声,而我站在音乐的角度来说,也挺期待懒鬼乐队这首《山漠》。
“恍惚间,对面的山化成漠;弹指间,我的爱在海中着魔;追随云层,俯瞰这山漠”沈琪儿闭着双眼慢慢张口,这首一首偏流行的摇滚,可能她金属唱累了。我没有听完,便来到了后台排练室。
“云浅,你上哪了,打你微信电话没接。”我一进门,老万就冲我问道。
我这才拿起手机,几个显示未接通的记录,解释道:“我刚刚看了懒鬼乐队的演出,氛围挺不错的,看来这懒鬼乐队还真不是省油的灯,咋们好好准备准备,凯子、李见、常阳,还有老万,台风很重要,不要拘束,待会儿舞台上都放开点……”
“是!”他们几人互相看了看笑了。
我倒是不担心羽哥,舞台上只要能有耍帅的地方他绝对不会错过,一副黑超,修长的手指在挎肩式键盘上飞舞,台下的迷妹被他吸引得死死的。
在台风这方面,我多多少少有些自信,这些年也经历了不少演出,从最开始一动不动的吉他手,现在变成舞台上跳跃骚动的吉他手。
唯独老万他们,演出经验比较少,这次正式演出,怕他们多多少少有些拘谨,放不开。
……
“琪儿,演出还算成功,今晚我们去哪吃?”排练室的门被推开,懒鬼乐队的阿鬼乐呵呵的说道。
“老地方吧,赶紧收拾东西!今晚我请客。”
沈琪儿颜笑,我估计是今晚的演出效果让她有些自傲,然后用挑衅的眼神看着我,对我比了一个摇滚手势。
我不知道她打什么算盘,我们乐队和他们乐队是进水不犯河水,懒得搭理。他们下场,意味着我们乐队该接场了。
我示意众人:“拿乐器上台了,李见、常阳,别忘了效果器!”
走到排练室的镜子前,我把做了背头的发型搓乱,从口袋找拿出一根黑色胶圈,扎起了一个辫子。
架子鼓依旧是酒吧提供的那套鼓,试音结束后,我注意到有的客人已经靠近舞台前了,我顿时有些紧张感。
老万示意我,这是我们事先说好的,让我说几句话:“朋友们,大家晚上好!祝大家圣诞快乐,今晚是个特别的夜晚,我们新云霁乐队从今晚开始将会陪着大家一起度过夜晚的音乐时光,在场的老顾客应该有看过我们的表演,我们是一支新乐队,接下来的表演希望大家喜欢……”
最后我大喊了一声:“《无尽空虚》!”
话音刚落,我就用电吉他弹起这首歌的前奏,可能是因为这是beynod经典老歌,许多客人已经甩手了。
“为何在这里,疲倦像半醉……”
万世豪唱着粤语,郭凯的鼓进来之后,我自己已经迷离了,直到间奏那段solo……我彻底放空了,这首歌我很喜欢,胜过《海阔天空》《真的爱你》。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结束时我们几人哼唱起了原版的这段,现场有的观众也跟着哼了起来,舞台上照射着他们也照射着我们,看着他们热情的模样,我的内心悄悄流了一滴感动的泪水。
这期间一直唱了好几首歌,可能我们是新面孔,观众热情格外的高,甚至有了一些简单互动,跟一些观众唠唠。
直到演唱《爱的飞行日记》的时候,老万让我唱主歌,他说太激动,今晚前面那些歌唱完,嗓子有些哑了。
我听完后哭笑不得,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唱着:“赤道的边境万里无云天很清……剩速度回应……向银行逼近……”
我唱这首歌的时候脑子里想到的是夏情,因为这是我们俩共同偶像的音乐。我想今晚演出结束,我一定要把今晚这种喜悦的感觉分享给远在异国的她听,我想……她会喜欢听的。
我看着舞台上的为音乐痴狂的朋友们,大家都十分享受音乐带给我们最直观的感受。我们四目对视,特别是郭凯,完全沉浸在他鼓的节奏里;申羽,这首歌没有键盘,他自己编了一段酷炫的旋律融入在其中,丝毫不违和。
我们俩在副歌的时候跳了起来,现场又是一阵躁动。我想今天我的担心是多余了,开始李见常阳万世豪有点放不开,适应了之后,已经开始转变了。
于是我又把目光投向观众,当我看见后面卡座上的人时,差点弹错了琴弦,我意外的是,苏梦缘居然在现场!
旁边的是她的闺蜜尚曼梅、蒲子阳,还有一个男的……我不认识,他们四人在喝着酒水聊天。
苏梦缘也注意到我在看她,忽然对我比了一个摇滚手势。我心中不自觉的笑了又笑,这姑娘哪学的……于是冲她笑了笑,她突然拿起手机对着舞台上,不知道是拍照还是录像。
自从上次的事情之后,苏梦缘把喵喵接走,我以为再也和她没有交集了。在这座城市,我承认挺在意苏梦缘这么个朋友,相处的时间虽然不是特别长,但是她的那股劲儿一直停留在我的印象里。
没错,她就是一个奇女子。
只要有她出现,永远充满着惊喜,没想到又在这个“情浅缘深音乐酒吧”相遇,我瞬间明白了这间酒吧为什么叫“情浅缘深”,或许……只是苏梦缘喜欢来这间酒吧而已!
我们没有金属乐,全是偏流行摇滚,现场气氛虽然不错,但是没有懒鬼乐队那样“炸”“噪”。
我们这样的优势是听歌的人多,大众容易接受。金属乐,爱得爱得要死,不感冒的一点也不喜欢。
可惜我不是夏情,不会极端嗓,嗓音也只能是能达到那个音高,中规中矩。老万唱功固然不错,相比夏情,还是有一些距离,更何况,夏情又是一个漂亮的女主唱,给人的感觉很酷。
至少,这一刻,我们是秉承着一颗热爱音乐的心,一起玩乐队,一起走下去!
(本章完)